简介:葡萄牙宗教裁判所是地理大发现时代葡萄牙国内贯彻反宗教改革运动的一个重要机构,它以监视和迫害境内有犹太人血统并被迫改宗的所谓“新基督徒”为主要活动,同时也针对其他具有“异端”和自由思想的作家以及违背基督教“正统”传统习俗的社会行为。葡萄牙宗教裁判所起源于1530年代反宗教改革的盛期,在17世纪,它对“异端”的迫害活动达到高峰,在18世纪中叶蓬巴尔侯爵改革时期受到沉重的打击,最后于19世纪早期消亡。葡萄牙宗教裁判所抑制了葡萄牙文艺复兴的思潮,迫使大批有犹太人背景并拥有经济实力的“新基督徒”流亡国外,这使得葡萄牙在与荷兰及英国的商业竞争中最终归于失败。
简介:2015年《行政诉讼法》迎来了立法近三十年来的第一次修订。围绕原告资格、受案范围、两审程序、与复议的衔接、救济方式及应否设立行政法院等诸多问题,学界与实务界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并对立法寄予厚望。立法机关吸收了部分提议,着力于解决"立案难,受理难,判决难"等突出问题,尤其在立案程序等问题上做出了较大幅度的修订。此外,在探索异地管辖、跨区域法院等专门法院的问题上也预留了空间。新法实施一年以来,案件受理量大幅增长。但囿于诸多因素的局限,修法仍保守,在诸多问题上并未清晰彻底的做出回应。本期所组的四篇稿件,所涉及的多是这类悬而未决的话题:关于原告资格的规定,何为"利害关系"及其构成要素亟待进一步探讨;在临时救济机制上,"先予执行"机制仍有待完善;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作为平行的两种救济制度,其制度设计的区分度与衔接机制仍有待于进一步明晰化;而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新规定,是否经得起理论上的拷问以及为实践所接纳,仍有待于验证。修法一年以来,我们可以感受到行政诉讼制度在整体上的向好发展,但深究之下仍留下了不少遗憾。制度的变迁与新法实施的经验,必然会引发对基本理论展开新的探讨,而对域外制度的研究则提供了一个不同的观察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