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流域是早期人类文明的发源地,人类的生存发展与河流息息相关。流域作为特殊的复合生态系统,具有明确的地理学边界,并且由不同的生态系统组成异质性区域,流域生态系统更是淡水生态系统向陆地生态系统的拓展。流域的形成与发展管理过程经常会因行政区的更换而变化,其所在区域的地理位置、气候条件以及人类活动等影响也会增加流域生态系统的复杂程度。流域上下游之间的物质与能量流动相互影响,在经济基础上形成了利益共同体。上游地区的生态环境问题会影响下游地区,例如,上游地区过度开垦,破坏植被,水土流失,加剧了下游地区的洪水灾害,而污染废物的不合理排放还会造成下游地区居民的饮用水困难。保护上游地区水资源环境,推动流域上下游之间协同发展,才能更好地促进上下游之间的利益平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工农业高速发展,流域生态环境遭到严重污染,政府和有关部门实行一系列政策来治理环境污染,加强流域生态保护力度,并开始了流域生态补偿的相关研究,通过生态补偿的方式,调节流域上下游之间、水资源保护者与破坏者以及受益者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基于此,本篇文章对流域生态补偿研究综述进行研究,以供参考。
简介:【摘要】生态问题是当今各地区面临并且必须解决的问题之一,而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又受地方经济的发展所制约。近年来,许多国家和地区的生态保护补偿政策和机制都存在问题,以至于很多地方的区域开发不全面、不协调。如:当前更加复杂和多元化的生态保护补偿政策和机制的主体还没有完全建立和形成,补偿的目标和客体也因此受益有限;补偿的程度和标准有些偏低而且也没有一定的持久性;缺少了以市场化为基础进行赔偿的途径。建立完善的地区性生态补偿行政管理机制首先必须做到:以地区生态补偿、行政补偿为主,同时还必须包括其他社会或者个人及有关的企业、公民及团体。补偿性标准的设置应至少可以弥补其投入的成本,并且有利于其实现资源共享的发展;补偿手段要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市场经济运作为辅的一种多元化补偿手段。
简介:摘要: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我国城市总量人口越来越多,当前水污染问题应该逐渐加强重视力度。在水污染防治中可以建立有效制度,例如生态补偿制度,来降低由于水污染对于其他领域造成影响。但当前生态补偿制度,其在具体运行过程中结构较为单一,并且资金链并不能得到及时补偿,使得生态补偿制度在进行具体实施时,并不能得到有效落实。其次在进行制度落实时,由于主体范围不明确,导致生态补偿制度难以进行市场化的推进。本文就当前水污染防治中生态补偿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探探讨,就生态补偿制度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全面分析,并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可以有效提升今后生态补偿制度的推进速度,希望为同行提供参考。
简介:摘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是以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为目的,根据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生态保护和发展机会成本,综合运用行政和市场手段,调整参与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各方利益关系的一种制度安排。流域的上、下游作为一个整体,通常上游地区的生态环境较为脆弱、生态保护压力较大,而经济发展相对落后,为保护流域的生态环境,付出的经济成本上游地区无法独自承受。下游地区的经济则较为发达,但流域生态环境的恶化,往往会给下游地区造成更加直接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建立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机制,一方面,下游地区因上游地区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而受益的同时,对上游地区进行补偿,带动上游地区的发展;另一方面,上游区因破坏生态环境对下游地区造成影响,赔偿下游地区的损失。这种机制的建立,可以进一步理清流域上下游区域的生态关系和利益关系,对于促进全流域的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有重要的意义。基于此,本篇文章对国内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建设经验借鉴与启示进行研究,以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