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文运用质性研究的方法,以一家合资企业为研究对象,对其组织成员的日常活动进行观察,从恭逊的关系规则中,探究组织恢复力的行为机理.研究发现,恭敬行为所表现的“给面子”和谦逊行为体现的“留面子”在与组织成员交往的过程当中维持和塑造了彼此之间的关系;同时,恭敬行为所表现出的“还人情”和谦逊行为所体现的“欠人情”巩固和加强了互动双方之间的关系.当组织遇到问题时,成员之间主动共享信息、提供物质支持的恭敬行为,使得组织中的资源有效流动并解决问题;在问题解决之后,组织成员主动分析问题、积累经验的谦逊行为,可以为下一次出现问题时的资源流动做准备,因此,恭逊行为让资源在动态的积累和流通的过程中增强了组织恢复力.
简介:欺负同伴交往家长幼儿游戏策略儿童孩子问题 有一项研究把儿童按社交地位分成5种类型,家长要尽可能引导幼儿与同伴多一些交往, 幼儿在与同伴的交往过程中
简介:哈贝马斯的交往行动理论作为社会哲学的元理论,为解释国家法之外的社会调控体系之合法性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本文采取社会本位的法律多元主义的立场,以哈贝马斯交往行动理论为出发点,分析了交往互动行为对日常生活中的法规范之形成的建构性意义。通过讨论“日常生活中的法”的产生、形成与发展过程,指出了“日常生活中的法”体系对社会生活的基础性调控作用。并结合中国法治社会进程中所遇到的困难,讨论了建构良性循环的“日常生活法体系”对形成健康平衡的社会秩序调控系统的重要意义。本文第一部分对哈贝马斯的交往行动理论进行了简单的梳理,指出交往互动行为和生活世界是哈氏理论中最为核心的两个概念。并结合案例,通过分析哈氏理论的贡献与不足,对建构交往理性基础之上的“日常生活中的法”体系进行了理论铺垫。第二部分讨论了建立在交往理性之上的“EI常生活中的法”之形成与发展过程。首先,通过考察日常生活中的法与“活法”的区别联系,把“日常生活中的法”定义为:在交往行动中产生,经由主体一致性同意而形成对彼此行为之稳定性预期,从而约束主体行为,具有连续性规范意义的行为准则。随后,根据社会心理学家塔尔德“社会模拟理论”,分析了随着交往及交往扩大化,“日常生活中的法”吸收整合其他一般行为规范而不断发展的过程。第三部分讨论了“日常生活中的法”的组成部分及其内部效力层级的划分。通过阐释“日常生活中的法”与“生活中的微观法律”、道德以及习惯法之间的关联性,将“日常生活中的法”体系内部的效力层级划分及其运行、制裁机制呈现出来。同时指出,生活中的微观法律、社会道德规范和习惯法因为形成与运作方式的差别,其效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