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能源等资源需求不断增高,矿山开采与利用也逐渐扩大了规模,与此同时,废弃矿山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加,这就造成了许多的地灾隐患,并对环境造成了一定的污染,国家的生态系统受到了威胁。为了使环境尽快恢复到以往的健康与绿色,我们必须加快对矿山生态的修复和治理,需要不断加强对于矿山生态的整体系统治理与评估。这对于生态环境的修复以及新时期矿山使用都是有极大意义的,废弃矿山的种类多种多样,所处地理环境也各有不同,新时期的矿山生态修复必须要遵循科学与合理的政策,按照系统的规划方案,对矿山进行合理与明确的保护。此外,在新时期矿山的开发过程中,也需要对矿山进行合理的评估,以免废弃矿山对环境造成污染的悲剧再次上演。本文基于对新时期矿山生态修复的情况,进行了一些理论的探析,希望对生态修复有所帮助。
简介:<正>一、问题的提出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遵循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经验,通过了《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这个《决定》规定了改革的方向、性质、任务和各项基本方针政策,标志着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我国广大司法工作者认真学习贯彻《决定》,积极运用法律武器,为保卫和促进改革努力奋斗,并且已做出了显著成绩。但是,随着改革的不断发展,新事物、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因而在司法实践中,有的地方在有的问题上也发生了一些不正常现象,一个重要表现,就是有的把“有功”当作“有罪”、有的又把“有罪”当作“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