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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人的契约关系应建立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然而,个别招标代理机构在从事代理业务时出现的失信行为,破坏了政府采购和招标活动应有的公正、公平性。只有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信用评级,才能有效防止这类恶性的市场行为。这是市场经济内在规律的客观要求,也是培养招标代理机构自律意识以及信用意识的有效手段。

  • 标签: 市场经济 公平 信用意识
  • 简介:摘要:交通工程建设中,招投标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因此,如何选择高质量的招标代理机构就显得尤为关键。招投标活动中,影响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质量的因素众多,只有不断完善招标代理机构服务水平,才能够确保交通工程招投标工作的顺畅推进。文章分析了交通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质量提升的制约因素,并提出了优化交通工程招标代理服务的建议和城市,旨在为促进交通工程领域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 标签: 交通工程 招标代理服务 质量 制约因素 措施
  • 简介:<正>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衡阳市、邵阳市建工局,株洲市招标投标管理局,厅机关各处室、省属各单位,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有关工程建设单位:为维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秩序,推进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保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79号)、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及

  • 标签: 招标代理机构 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投标管理 招标投标活动 工程建设单位 注册造价工程师
  • 简介:代理是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关系,双方当事人称为委托人和代理人,代理人的任务是建立委托人和第三当事人的合同关系。代理人与受雇人之间有相似之处。一般地说,代理人是受雇用或者被任命签订合同,而许多的受雇人并不是代理人,因为他们并不为雇主签订合同。尽管如此,一个人可以担任两个角色,例如戏

  • 标签: 受雇人 上诉人 生命保险 提起诉讼 保险代理人 赔偿损失
  • 简介:《合同法》首次规定了委托合同与行纪合同,建立了间接代理与隐名代理制度,在我国合同立法史上具有历史性意义。但对间接代理、隐名代理及行纪三者的认识以及对《合同法》第402条及第403条的理解,尚存在一些混乱。本文笔者拟通过对间接代理与隐名代理的由来及理论基础和内容进行分析、进行甄别,适当予以提及,在此基础上对我国《合同法》条文进行简单评述。

  • 标签: 间接代理 《合同法》 隐名代理制度 第402条 行纪合同 委托合同
  • 简介:本文研究普通法上的代理关系理论,首先表明代理关系缘何成为法律上的专门条目,其次告诉读者:要说明代理关系一出现就会引发的那一系列反常操作,或者背离通则之处,就必须诉诸纯粹常识所不解的某种原因;该原因其实就是古代准则的残留物,这些准则的早期形态体现着家长(基于早已消逝的实质理据)的特定权利和责任,到了现时代,这些准则已被概括为一种拟制,这拟制除了词语形式之外在世界上一无所是,却反作用于法律,并倾向于进一步发扬自己造成的反常操作。本文随后考察主题所涉各分支——侵权、契约、占有、追认——在早期英格兰法上的规定,并表明拟制在每个分支中的效用。最后,本文表明法律的整个轮廓都源于逻辑和常理在一切要点上的冲突。

  • 标签: 代理关系 侵权 契约 占有 追认
  • 简介:在我国现有的卫生法律和法规中.有的是直接把强制性的行政权,授予卫生监督机构,如:食品卫生法(试行)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但大部分卫生法律和法规是把行政权授予卫生行政部门。正在修订的食品卫生法尽管还没批准通过,但估计法律把行政权授予卫生行政部门,这一点已成定局。对于这一变

  • 标签: 卫生行政部门 卫生法律 公共场所卫生 卫生监督机构 行政权 食品卫生法
  • 简介:行政处罚法的颁行,创立了一项全新的制度——听证。听证是指在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由行政机关指派专人主持听取案件调查人和当事人就案件事实及其证据进行陈述、质证和辩论的法定程序。确立听证制度,对提高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增强行政执法的公正性,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非常积极的作用。由于当事人不清法律,或者因身体或工作原因而不能亲自参加听证,法律特别规定允许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以协助当事人听证,使听证更有效。本文拟就听证代理的有关问题加以阐述,希为听证实践提供借鉴。一、对行政处罚法第42条关于听证代理的理解我国《行政处罚法》第42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 标签: 当事人 委托代理人 分代理 行政处罚法 行政处罚案 代理权限
  • 简介:表见代理是因相对人有理由相信代理人有代理权而产生的,双重要件说以本人的过失行为使第三人确信代理人有代理权为构成要件,要判断无代理权人的代理是否构成表见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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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表见代理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屡见不鲜,为了促进交易安全我国民法对此作了规定,但其规定过于简单,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 标签: 表见代理 要件 功能
  • 简介:我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了律师的七大业务,其中第四项业务就是“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即我们所说的申诉代理。对申诉代理这一业务的明文规定是《律师法》对原《律师暂行条例》的一大突破。《律师暂行条例》的立法者当时考虑到我国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再审不是法定的必经程序,害怕规定了律师的申诉代理业务,而导致实践中发生律师帮助当事人为达到引起再审的目的而无理缠讼的现象,以致造成加重司法机关工作负担、分散司法机关处理现行案件精力的局面。因此当时未规定律师的申诉代理业务。然

  • 标签: 申诉代理业务 律师法 中国 律师 司法机关
  • 简介:代理代理人为处理权限内事务之全部或一部,以代理人自己之名义另选他人予以代理代理。我国只规定了委托代理中的复代理,未对法定代理中的复代理作出明确规定。复代理产生的前提是本人赋予代理人复任权,该项权利不属于代理权的权限范围,是独立于代理权的一项权利。复代理人是本人的代理人,但代理人应对复代理人的选任、监督或指示向本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复代理人只有在本代理权和复代理权的范围内实施的行为才能产生代理后果,否则属于无权代理行为。

  • 标签: 代理 复代理 复任权 无权代理
  • 简介:随着期货业的兴起,期货经纪公司的增多,期货纠纷也成为一种新型经济纠纷案件诉诸法院.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期货纠纷案件中,客户状告期货经纪公司的占期货纠纷案件的90%以上,其中由于期货代理发生纠纷的又占相当的比例.期货代理行为有别于民法理论的一般代理行为这已形成共识.期货经纪人违反法律规定或超越代理权进行期货交易造成客户的经济损失,由谁来承担经济责任?这在司法实践中也有判例,即期货经纪公司对本公司期货经纪人的过错造成客户经济损失负有完全法律责任.问题是,民法理论代理行为的规定,能否全部适用于期货代理?期货经纪公司的无权代理行为能否适用于民法代理中的追认和默认?……这在司法实践中,尚属有争议的问题.下面本人就此问题略发管见.

  • 标签: 期货经纪公司 代理人 《民法通则》 期货交易 民事代理 代理行为
  • 简介:上海六晶金属公司是一家中等规模企业,采用“热加工法”生产钨合金薄板,能耗高、工时长、污染严重,陷入技术瓶颈而无力改进。最终是“难题招标”联盟计划拯救了他们。

  • 标签: 招标 规模企业 热加工 公司
  • 简介:商事代理普遍存在于经济生活中,是商品经济社会不可或缺的法律制度。从理论研究的角度来看,商事代理是商法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我们民商法学人不能回避的重要课题。特别是在我国迄今为止尚无有关商事代理的专门立法的背景下,对商事代理的研究就显得尤为重要。

  • 标签: 代理制度 民事代理 商品经济社会 民商法学 被代理人 民商分立
  • 简介:<正>在刑事代理(指律师为公诉案件被害人、自诉人的代理)中,有人认为,律师不受被代理人意志的约束。其理由是,刑事诉讼是国家追究犯罪,维护国家、社会利益的活动,律师必须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活动,不受当事人意志的影响。这种观点是不妥的,与代理制度的基本原则相违背。笔者认为,代理的本质属性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其授权范围内按照其意愿进行活动,代理人行为的一切后果均由被代理人承担。无论是民事代理,还是刑事代理,在这方面都是相同的,若否定其中任何一个环节,都会使双方

  • 标签: 刑事代理 被代理人 律师代理 刑事诉讼 意志 代理人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