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明确强制执行的基本定位,有助于保持理论的清醒,纠正实践的偏差。强制执行作为公力救济而非私力救济,由国家及其代表机关垄断执行权,规范执行、透明执行为其基本原则,并需为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及案外人提供针对该公力救济的救济。强制执行的功能是实现权利而非确认权利,当奉效率为第一价值追求,高效执行亦是其基本原则,执行程序理应简洁明快;应忠实于执行依据开展执行活动,原则上不得无依据执行或自造依据执行。强制执行属于司法行为而非行政行为,执行权的配置需以'法官主导执行'为中心,执行人员应当坚守司法中立原则。强制执行乃是个别执行而非概括执行,不宜由执行法院主持类似破产清算的财产分配;概括执行优先于个别执行,但现行的'执行转破产'制度缺乏实效性,应予重新审视。强制执行是公私融合的法律制度而非单纯的公法制度,在公法程序中实行一定程度私法自治的执行和解制度乃理所当然,不能因实践中出现滥用现象而否定该制度的正当性;合意执行制度亦有其理论基础和现实需要。
简介:摘要:本文简述了硫酸装置各仪表气缸电气阀门定位器在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多年的使用经验提出存在问题的技术解决方案并加以实施。同时指出该类型定位器在日常维护中所应注意的相关事项,为仪表推护人员在日常检修过程中提供一些参考。
简介:法院执行难问题,一直受到省委的高度关注和重视,省委、省人大领导先后多次听取关于执行工作的专题汇报,要求全省各级党委采取有力措施,支持人民法院开展执行工作。自2002年以来,全省各级法院紧紧依靠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和政府的支持,以切实解决执行难为重心。以转变执行理念、推进执行改革为突破口,深入贯彻“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注重执行工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使全省法院执行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初步实现了我省法院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一些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涉及群体性利益敏感案件和久执不决的“骨头”案件得以全面执行,为优化海南投资环境、建设和谐海南发挥了积极作用,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予以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