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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合同法》的出台后,关于建筑工程优先性质的争议一直存在,对于建筑工程优先性质存在的三种争议,笔者将进行一一列举,并从中分析总结,将在本文最后阐述关于建筑工程优先的性质的看法。

  • 标签: 建筑工程款优先受偿权 留置权 抵押权 优先权
  • 简介:《合同法》对建设工程优先的确立,在我国尚属首次。由于《合同法》规定得过于笼统,导致司法实践尤其是民事执行实践中出现很多不同意见和相差甚远的处理结果,损害了司法的统一性和成性。虽然,2002年最高院在给上海高院的《批复》中对一些争议的问题给予了统一解释,但仍存在不足和尚待完善之处。基于此,本文首先从实践中遇到的涉及建设工程优先的执行案件类型入手,以各类案件的处理为切入点,着重论述建设工程承包人能否在执行程序中直接申请主张优先,并在得出肯定结论的基础上,对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法律疑点、难点问题进行了分析,最后提出了完善建设工程优先的一些立法建议。

  • 标签: 民事执行程序 建设工程款 优先受偿权 承包人
  • 简介:建设工程抵押作为一种物的担保方式,历来被视为银行贷款中的一项较为安全的担保方式,也是在担保业务中广泛采用的反担保措施。但是,这一担保方式并非是绝对的,建筑工程抵押的实现也会受到诸多的限制。建筑工程价款的优先便是一例。本文拟对建筑工程价款的优先的立法背景、意义及其具体内容进行解读,并根据担保业务的要求提出相应的法律对策。

  • 标签: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 建筑工程 担保业务 法律对策 解读 担保方式
  • 简介:摘要建筑工程价款优先纠纷的普遍存在不利于建筑企业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政府、社会和建筑企业的努力,更需要法制的不断完善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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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摘要建设工程优先是指承包人对于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的权利,优先于一般的债权。他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优先是种特殊的、独立的优先权利,他是法定的权利,优先于抵押和债权。

  • 标签: 建筑工程 工程价款 优先受偿
  • 简介:建设部、中国人民金融机构、中国金融机构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共同发布的《房地产抵押估价指导意见》第四条第三规定:法定优先是指假定在估价时点实现抵押权时,法律规定优先于本次抵押贷款的款额,包括发包人拖欠承包人的建筑工程价款,已抵押担保的债权数额,以及其他法定优先

  • 标签: 法定优先受偿权 房地产抵押估价 监督管理委员会 金融机构 中国人民 估价时点
  • 简介:绪论由于物权法是与各国的历史传统密切相关的发展变革的领域,不能轻易实现国际性的统合,因此,虽然对于合同法的国际统合试图已经有所进展,但物权法的国际统合至今看起来还非常遥远。但物权法中的担保物权法,由于是基于债权人为了确保债权实现的共同理念,这个领域应当根据贸易领域追求的"效率、安全、迅速"的原理来构筑,法律体系间的相互调和相对来讲更加容易实现。在贸易领域,作为国际贸易的担保,信用证和独立担保等从很久以前就一直活用至今,相同的理念从"人的担保"向"物的担保"

  • 标签: 抵押权人 优先受偿 物的担保 人的担保 民事执行法 不动产登记
  • 简介:摘要:建设工程优先是指承包人对于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的权利,优先于一般的债权。他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优先是种特殊的、独立的优先权利,他是法定的权利,优先于抵押和债权。

  • 标签: 建筑工程 工程价款 优先受偿
  • 简介:摘要:关于建设工程价款的优先问题,长期以来一直是学术界和实践中的争议点,而这种争议又造成了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中存在着不同程度的争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中,特别设立了七条条款,明确了对建设项目价款优先的重大问题,从而切实反应了实践的需要;《民法典》第807条对《合同法》第286条中有关建设项目价款优先的原则进行了修改。

  • 标签: 建设工程价款 优先受偿权 问题研究
  • 简介:银行在经营中会产生大量的债权风险,一般是银行通过债务人提供第三方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作为债权的风险规避和安全保障措施。但除了抵押质押外,其他的担保方式都不具备优先,一旦发生与同一债务人的其他债权冲突,或提供保证的一方出现不能履行保证义务时,银行债权便无法得到优先保护。根据我国目前法律之规定,更好地确定和运用优先,是银行保护合法债权的有力武器。有效设立和行使优失;可以实现化解贷款风险,保护银行资产的目的。

  • 标签: 优先受偿权 商业银行 债权保护 信贷风险 质押 抵押
  • 简介:摘要: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根据工程项目双方针对价款支付的合同约定,可分为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签证变更和竣工结算4个方面。从建设方也就是业主的角度出发,预付款是为了施工单位购买材料进场准备的款项,需要及时扣回以免发生超付的风险;进度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节点、工程实际的建设进度支付;即使签证变更在设计图纸深度有所保障的前提下,也会不可避免遇到意料之外的工程环境,而变更的支付比例也需要提前约定;竣工结算是工程造价最后一关,也是价款结算最重要的阶段之一,控制要点最多、最复杂,也是双方矛盾爆发的焦点,应以过程中翔实的书面资料为基础,有理有据地进行结算审计。内部控制理论应用于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中,主要是为了建设单位进行风险控制,而控制前提是识别风险,制定工作流程规范,采取纠偏措施,保障项目管理成本、质量和进度相互作用实现目标。其中,成本是制约质量和进度的重要因素,施工单位为节约成本可能偷工减料或用施工进度裹挟建设单位要求增加价款。

  • 标签: 建筑工程 工程价款 优先受偿
  •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下称合同法)第286条确立了一种新的法定权利,即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因法律直接规定的特性,其对其他担保物人和债权人的利益影响很大,尤其是在建设工程价款优先的现实适用中更是难以把握,故研究建设工程价款优先的行使有较为重要的现实意

  • 标签: 建设工程 价款优先受偿权 合同法 中国 承包人 认定标准
  • 简介:摘要:《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规定,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这是建设工程价款优先的主要法律依据,基于该法律依据,在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价款时,承包人可选择行使优先。该项权利属于费用型担保,是具有物性质的法定优先,有利于保障参建人员工资和保护物化工程中材料款的价值。但目前部分发包人在向银行融资时,要求承包人承诺放弃优先,对于这一情况的效力存在不同观点。基于此,本文主要结合放弃建设工程优先的影响,分析现阶段出现的争议,并探究承包人允诺放弃优先后的价款债权效力,重点讨论该权利放弃的相对正当性和限制,旨在为进一步加强对承包人放弃优先的效力认识。

  • 标签: 建设工程价款 优先受偿权 放弃 效力
  • 简介:摘要: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指的是承包人对于建设工程的价款或者就该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享有的优先的权利。建设工程价款包含农民工工资的部分,因此在由建设工程产生的各类权利中,承包人的建设工程应当优先,这也是立法目的所在。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具有优先于抵押和一般债权的效力,那么建设工程价款优先究竟属于哪一种权利,是抵押还是留置,抑或是其他种类的权利?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在理论上存在许多争议,而对于其法律属性的认定是解决其他理论争议的基础,目前理论界对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的性质认定主要存在留置说、法定抵押说以及法定优先说三种争议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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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应当认为建设工程优先优先于抵押,若认为建设工程优先无论何种情况下均优先于后成立的抵押,在承包人行使建设工程优先而拍卖建设工程

  • 标签: 优先受 偿权 受偿
  • 简介:摘要:我国房地产市场已进入快速发展阶段,人们对于按揭贷款购房的需求与日俱增,而客户在进行按揭贷款时,需要将房屋作为抵押物,进行抵押预告登记,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但随着房产市场进入者的不断增多,按揭规模的不断扩大,当前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过程中所产生的问题与纠纷也在不断扩大,尤其是抵押预告登记优先问题,律师们和法官们聚讼纷纭、莫衷一是。为此,本文将对抵押预告登记优先问题进行相关研究,以期为广大司法界以及房产交易界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信息。

  • 标签: 抵押权 预告登记 优先受偿权
  • 简介:认为合同法规定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应定性为优先,但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是依法律之直接规定而当然产生的抵押,优先制度显然和合同法有关建设工程价款优先规定的立法目的相契合

  • 标签: 价款优先 优先受 偿权
  • 简介:第二百八十六条设定的承包人优先既不是留置,也不是优先.笔者认为,应将承包人优先界定为法定抵押.因为:第一,承包人优先与法定抵押权属于同一种权利样态;第二,在我国现行民事担保立法体例框架内,承包人优先只能为抵押的一种;第三,考察第二百八十六条的立法过程可知,本条自设计、起草、讨论、修改、审议直至正式通过,始终是指法定抵押.

  • 标签: 承包人 优先受偿权 留置权 优先权 法定抵押权 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