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吉县地处晋西吕梁山南端。到1993年.全县累计造林116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39.3%.林果年收入2000余万元。林业正在成为改变吉县生态环境、帮助群众脱贫致富的支柱产业和小康工程。近年来.面对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吉县在落实林业政策、深化林业改革上.从当地实际出发.积极试验探索.认真总结实践.培育和完善了新的林业发展机制.有力地推动了造林绿化进程。一、依靠劳动积累工.完善投入新机制吉县是贫困县。针对国家补助有限、财政筹资不足的情况,自1985年以来.县委、政策坚持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把林业投入的主体放在了农民群众身上.先后以吉政发(198)40号、(1989)54号及吉发(1991)5号文件做出了具体规定,提出了实施意见.逐步形成了行之有效的劳动积累工投入机制。
简介:封山植树、退耕还林是国家为治理生态而采取的植被恢复措施。在植被恢复过程中需要完善两个问题。一、在自然保护区内应采取自然恢复方式自然恢复就是无需人工协助,只是依靠自然演替来恢复已退化的生态系统。在自然保护区内,应通过迁移人口,充分利用自然力恢复天然植被。1.天然植被具有很多优点。雨季贮存大量水分,降低洪水期河水流量,旱季逐渐放出,增加旱季的河水流量;具有物种组成、空间结构、年龄结构以及资源利用上的异质性,具有高水平的生物多样性;营养循环完整,可不断改良土壤营养状况;具备优胜劣汰、自我平衡、相互维系、自然演化、自我更新、适应相应地貌、气候和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天然植被是结构合理,功能健全,过程完整,相对稳定的生态系统。2.充分利用自然力,能够自然恢复天然植被。自然保护区内无立木林地多为斑点状,生态系统退化没有达到十分严重的程度。在这些地方加强管护,实施严格的封禁,假以时日,是完全可以恢复的。3.迁移人口是一项经济有效的植被恢复措施。保护区内大多农业条件较差,粮食单产低,人均需要耕种较大面积的土地才能生存。对这些农民实行迁移,由政府组织在本县或邻县就近安置,使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根本改善,生活安定,减少自然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