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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  股权分置改革从试点阶段到全面推进阶段,出现了多种对价方式,其中送股对价成为主流对价方式.在众多的对价方式中,权证对价方式更具有创新意义.权证的两大功能,决定了权证对价不仅为股权分置改革提供了一种新的对价模式,更为重要的是,权证对价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在对价问题上的讨价还价变成了市场博弈.通过引入权证的市场化定价机制,改变了分类表决机制下的两类股东之间带有更多主观色彩和感性化的谈判模式,形成完全市场化的对价.……

  • 标签: 价方式 分置改革 改革权证
  • 简介:并购——是企业兼并与收购的总称。前者是指在竞争中占优势的企业购买另一家企业和全部财产,合并组成一家企业的行为:后者则是一家企业通过公开收购另一家企业一定数量的股份而获取该企业控制权和经营权的行为。

  • 标签: 外资并购 并购方式 企业兼并 企业控制权 经营权
  • 简介:引进外资对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已越来越为人们所认识,然而,近几年我国引进外资出现了下降趋势。其原因之一在于引进外资的方式上存在某些局限,难以用当前国际通行方式引资。80年代中期以来,特别进入90年代,国际资本流动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 标签: 并购方式 外资引进 中国 市场调节 法律体系
  • 简介:阅读:据《21世纪经济报道》消息,6月17曰,随着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流通股东投票结束,第一批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宣告完成。金牛能源是实施股权分置改革的第一家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按照证监会的部署,还将有更多的大盘固企蓝筹投入到这项改革中。然而,北京的一位著名国资改革专家说,国资委相当谨慎——“对价补偿,国资委审批的时候要找依据。”

  • 标签: 流通价格 股权分置 股权行为 国民经济 中国
  • 简介:4月30日股权分置试点的启动,是中国证券市场一个新的里程碑.由于历史的原因,股权分置成为中国证券市场最大的"原罪".在分置改革中要解脱这一"原罪",关键环节是非流通股股东如何支付其获得流通权的对价,这就涉及到证券市场的一个基本问题:对价交易及其定价机制.

  • 标签: 流通权 对价 中国证券市场 非流通股股东 “原罪” 股权分置
  • 简介:2005年2月19日清晨8时,总部设在上海的盛大交互娱乐有限公司(纳斯达克股票代码SNDA,下称盛大)在其网站和纳斯达克同时发表声明称,截至2月10日,盛大与其控股股东已通过在二级市场的交易,持有新浪公司总计19.5%的股份,并根据美国证券法的规定,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了受益股权声明13-D文件.

  • 标签: 传媒业 企业并够 反并购 美国 战略投资
  • 简介:“十一五”规划在第九篇实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中,明确提出要“促进利用外资方式多样化。引导国内企业同跨国公司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发挥外资的技术溢出效应。在保护国内自主品牌基础上,引导和规范外商参与国内企业改组改造。”以并购方式利用外资作为我国利用外资的重要方式之一,应当是受到国家鼓励的。但以并购方式利用外资在促进我国的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可能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对于以并购方式利用外资的政策取向应从其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三方面来分析。

  • 标签: 利用外资方式 并购方式 政策问题 “十一五”规划 法律 国内企业
  • 简介:两类股东的收益矩阵如表1.    设在非流通股股东提出不合理对价(概率为P2)时流通股股东通过的收益为E1,股权分置改革的过程是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之间,  当非流通股股东提出不合理对价流通股股东通过和不通过的收益相等时

  • 标签: 价博弈 博弈分析 支付价
  • 简介:非流通股股东提出不合理对价的概率与流通股股东投票通过的概率(P2与P1)成正比,流通股股东将通过对价方案,对价方案将不被流通股股东认可

  • 标签: 价博弈 博弈分析 支付价
  • 简介:本文从非流通股股东的角度,着重从补偿和责任两个方面对股权分置改革对价的性质进行了探讨,以期为对价的会计处理提供一些借鉴。

  • 标签: 非流通股股东 对价 性质
  • 简介:<正>《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后面简称《决定》),为我国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绘制了清晰的、令人振奋的蓝图。《决定》的内容很丰富,本文仅就价格体系改革的规定谈谈学习的体会。一、价格体系改革的重要性

  • 标签: 经济体制改革 价格体系 产品价格 供求关系 商品经济 国民经济发展
  • 简介:价格鉴证的范围十分广泛,可以说凡有资本、商品、财产计价、核算和交换的地方都存在价格鉴证。按照其社会作用划分,可分为涉案物品价格鉴证和非涉案物品价格鉴证。前者是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在审理和执行案件中经常遇到的工作。以前,这项工作往往由司法、行政执法人员随机找一些单位或个人来做,其科学性、连续性、一致性较差。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价格鉴证,逐步发展由专业价格鉴证机构进行。国家计委[计经(2000)1786号]文件规定:“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仲裁机构在办理各自管辖的案件中,凡涉及到需要对案件标的物进行价格鉴证的,都应有司法机关指定的价格鉴证机构鉴定,非鉴定机构不得承办涉案物品价格鉴证业务”。非涉案物品价格鉴证是由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委托价格鉴证机构进行,其范围包括社会经济活动的各个方面。《价格认证管理办法》第3条规定:“各类市场主体及公民为证实价格的合理性、合法性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价格鉴证机构进行价格认证。价格鉴证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客观、公正地进行价格认证。”由此可见,价格鉴证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公正性地地位充分有效的搞好价格鉴证工作,必将对维护社会秩序,推进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和繁荣,其现实意义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 标签: 价格鉴证 影响因素 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