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现就临时取得生产、经营所得的自然人纳税人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公告如下:对未办理税务登记证件,临时从事生产、经营的自然人纳税人,在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发票时,对其取得的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由税务机关统一按开具发票金额(不含增值税)的1.5%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简介:关于印发《辽宁省地方税务用税务违反案件公告办法》的通知辽地税稽【1998]299号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地税局沈阳、大连分局:现将《辽宁省地方税务局税务违法案件公告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现就贯彻执行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要求:一、各市地税局要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作出补充规定或制定实施办法,并报省局备案。二、要抓紧确定公告场所,建立公告专栏,并要在12月匕日前落实好其他有关公告的准备工作。三、要确保于12月底之前,按要求全面实施税务违法案件对外公告,不得留有死角。四、各市贯彻执行情况(包括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要于1999年1月底前向省局写出专题报告(附公告专栏设置地点、数量统计资料),报
简介: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税务稽查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对纳税期限作了重新规定,并将于2009年1月1日起施行。为更好地为纳税人服务,切实减轻征纳成本,根据相关税种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施行细则)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对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土地增值税的纳税期限进行调整。
简介: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资源税的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资源税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9号)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代扣代缴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收购资源税未税矿产品的独立矿山、联合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为资源税的代扣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扣缴义务人入扣缴义务人应当主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代扣代缴义务人的有关手续。主管税务机关经审核批准后,发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凭证及报告表。第三条扣缴义务入必须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代扣代缴资源税义务。扣缴义务人在履行其法定义务时,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