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笔迹检验鉴定意见作为科学证据的一种,具有双重价值——法律价值和科学价值。对笔迹检验鉴定意见的审查站在不同的价值视角会有完全不同的具体审查内容,而实践中常常不注重这两种证据价值的区分,导致审查内容的不完善和具体审查过程的混乱。将笔迹检验鉴定意见的审查内容在科学性和法律性两方面分别细化明确,既能保证鉴定意见的形成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程序性规定,又能保证鉴定意见的高度科学性。
简介:审查结论《中国历史》第一、二、三册(人民教育出版社历史室编著、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1991年4月第二次印刷),经历史学科审查委员会认真审查,一致认为:教科书能根据国家教委颁布的《九年制义务教育全日制初级中学历史教学大纲》(初审稿)的要求和原则编著,并根据《中小学加强中国近代现代史及国情教育的总体纲要》(初稿)、《中小学历史学科思想政治教育纲要》(试用)的精神作了修订,符合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符合基础教育的培养目标,体现了义务教育的性质和任务;教学目的明确,达到了教学大纲规定的要求,知识结构比较科学合理,有关能力培养的内容层次清晰,措施可行,思想政治教育体现了历史学科的特点。全书内容充实,编排体例新颖,富有弹性,适合全国不同地区、不同学校使用;科学性强。文字比较生动,图文并茂,提高了可读性。审查委员会认为,按审查意见修订后,可作为试用本使用。审查意见一、《中国历史》第一、二、三册(人民教育出版社历史室编著、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1991年4月第二次印
简介:司法鉴定行为的性质和特征决定了鉴定意见在证据审查过程中有其科学专业的特殊性,所以需要通过设置专家陪审制度对鉴定意见进行审查。对于司法鉴定意见审查引入专家陪审制度,应当从司法认知的角度考察鉴定意见的形成机理和影响因素。这一审查方式的必要性在于,法官无法就专门性问题作出专业判断,为解决鉴定意见冲突提供依据,鉴定人和专家辅助人出庭需要科学的裁判者和科学的解读者。现有的法律制度、陪审制度的目的和涉及初衷、国外的司法实践相关做法、专家陪审的司法解释和实践经验为这一制度的设计提供了可行性基础。其功能在于弥补法官的专业不足.提高诉讼效率。便利庭审和诉讼,提高鉴定活动的公信力。
简介:《刑事诉讼法》第139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第251条重申了这一内容,要求听取意见应由二名以上办案人员进行,并制作笔录。《规则》第252条还补充规定,直接听取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意见有困难的.可以向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出书面通知,由其提出书面意见。在指定期限内未提出意见的,应当记明笔录。作为审查起诉阶段的必经程序,公诉人在审查案卷材料后,无论对案件事实和证据是否存在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