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摘要: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审查裁判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处理解决由此产生的行政相对人与行政主体之间行政纠纷案件的诉讼,它与解决平等主体之间民事争议的民事诉讼具有不同的性质,因而各自在法律依据、处理解决的案件以及诉讼方式等方面都存在很大区别,而民事诉讼属私法调整范畴,通常情况下他们是各自分别进行的。但随着行政权的扩张,私法保护和公法保护并存的二元法律格局已经逐渐形成,行政法和民法两个法律部门之间出现相互介入的趋势,这使得同一行为有时具有多重法律属性,行政争议与民事争议常常出现在一个案件中,产生民事争议和行政争议的交叉的问题。当某一案件既涉及民事法律关系,又涉及行政法律关系时,如何优化审判程序以协调解决两个不同性质的争议,对于维护法律适用的统一性,提高审判效率、降低诉讼成本具有非常重要的法律意义。这一问题在理论界尚存在极大分歧,不仅造成了法学理论上的混乱,在审判实践中也极易出现同案不同判的情况。若法院对于此类案件处理不当,不仅会影响诉讼效率,还可能会出现行政判决与民事判决相互矛盾,直接影响法院的司法权威。从审判的角度探索并解决行民交叉案件中存在的问题,以全面、正确且高效的方法处理此类案件,有利于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简介: 摘要: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审查裁判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处理解决由此产生的行政相对人与行政主体之间行政纠纷案件的诉讼,它与解决平等主体之间民事争议的民事诉讼具有不同的性质,因而各自在法律依据、处理解决的案件以及诉讼方式等方面都存在很大区别,而民事诉讼属私法调整范畴,通常情况下他们是各自分别进行的。但随着行政权的扩张,私法保护和公法保护并存的二元法律格局已经逐渐形成,行政法和民法两个法律部门之间出现相互介入的趋势,这使得同一行为有时具有多重法律属性,行政争议与民事争议常常出现在一个案件中,产生民事争议和行政争议的交叉的问题。当某一案件既涉及民事法律关系,又涉及行政法律关系时,如何优化审判程序以协调解决两个不同性质的争议,对于维护法律适用的统一性,提高审判效率、降低诉讼成本具有非常重要的法律意义。这一问题在理论界尚存在极大分歧,不仅造成了法学理论上的混乱,在审判实践中也极易出现同案不同判的情况。若法院对于此类案件处理不当,不仅会影响诉讼效率,还可能会出现行政判决与民事判决相互矛盾,直接影响法院的司法权威。从审判的角度探索并解决行民交叉案件中存在的问题,以全面、正确且高效的方法处理此类案件,有利于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简介:摘要:智能裁判系统作为人工智能技术与法学结合的高级产物,虽然目前尚未成型,但已值得我们展望。本文选取劳动仲裁作为应用场景,在总结智能裁判系统的概念及特征的基础上,结合劳动仲裁的特殊性,论述智能裁判应用于劳动仲裁的优势和机遇,并预测技术实现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障碍,希望能够为后续理论研究和技术研发提供更多参考的思路。
简介:【摘要】新疆圣雄氯碱有限公司乙炔车间1#、2#装置设计PVC生产能力均为25万吨/年,合计共50万吨/年。每套装置配套安装有4台φ4200*11408mm规格乙炔发生器,发生器在加入电石之前,由皮带机将电石首先加入至加料斗,依次通过上、下贮斗后再经过振动给料机安全加入至发生器产生水解反应生产乙炔气,下料过程中电石在各贮斗内必须经过安全置换和保压,在置换合格和保压正常前提下,发生器按照设定程序执行全自动下料操作,保障生产装置的安全和连续性稳定运行。
简介:摘要:随着马锡五的审判方法在基层法庭中得到了普遍应用,马锡五的审判方法是否具有普遍意义,引起了学术界的普遍注意,但也有一些争议。有些人则认为马锡五的审问方法是一种很好的、可以推广使用的方法,有些人则认为马锡五的审理方法与现行的司法体系结构大相径庭,没有普遍性,仅在经济比较落后的地方使用。马锡五的审讯方法,尽管可以从一定意义上帮助我们化解了当时边区面临的困境和司法难题,提升了国家的声望,但是,目前我国司法实务中,马锡五的判决方法也有不少问题。基于此,本文通过对马锡五审判方式的优越性和局限性分析,来用辩证的思维来论述如何在当代形势下对马锡五审判方式进行继承与创新。
简介:摘要:2019年7月,我国人民法院提出,可以对具有发展前景和发展价值的危困企业,通过积极的运用重整程序,让市场资源得到优化配置,因此重整程序和制度的有效实施,能够更好地挽救危困企业,使企业内部结构得到优化。为了更加准确地辨别重整价值和重整的可能性,破产法对于重整制度进行完善,与之相关的规定使庭外重整与庭内重整的衔接机制更加的完善,但是由于目前我国的预重整制度还不够完善,仅仅活跃于地方司法的实践中,并没有形成统一的、系统的司法制度,因此预重整与重整程序的衔接还面临一些困境,基于此笔者针对预重整程序与重整程序衔接的困境及处理办法进行相关探讨,说说我的一些看法。
简介:摘要:随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诞生与全面推广,其与审判中心主义在定罪与量刑权力方面的矛盾日显。“以审判为中心”是“涉及我国刑事诉讼制度发展方向的根本性问题”[1],认罪认罚从宽是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统筹下的制度安排[2],两者应当寻求化解矛盾的路径方法,相互促进,共同塑造中国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新格局。
简介:【内容摘要】本文通过借助名师的一些优秀习作教学方法,现结合自身思考,简单说一些自己的一些看法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