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法学的“几何学范式”是指运用演绎方法,从第一原则推导出公理、规则,最终构造出整个法律体系的一种范式。从欧洲大陆到英美国家,相关的学者们以几何学范式为指导,不断追寻法学中的第一原则,论证各自第一原则的正当性,运用演绎方法构建法律体系和得出判决结果。大陆法系国家通过几何学范式改变了习惯法无序的状态,实现了法律的体系化;英美法系国家则通过知识的融合,将演绎等几何学方法运用到法律推理和法学教学改革中,加快了法律的科学化进程。中国法学界的论述集中在对几何学范式表现形式和该表现形式存在的必要性上,而少有对其历史正当性的论述。中国法学研究者应当加大对第一原则的探寻及其正当性论证的力度。
简介:沈兼士(1887-1947)是我国现代著名的语言文字学家,在清末民初传统小学向现代科学的语言文字学过渡的新时期,他继承传统小学和章太炎语言文字学的治学精神和研究成果,积极借鉴西学的科学理论和研究方法,本着“努力以求真实”之独立、祛妄、实验的研究精神,博通中学而推新知,广引西学以寻出路;在重视传统微观考据的基础上,进行自主的学术理论创新;焕发旧材料的学术活力,发掘新材料的研究价值;继承传统形音义兼治的训诂方法,借鉴西方先进的科学手段,形成了具有鲜明时代烙印、富有继承性、又反映沈兼士个人学术理念、倾向的特点。了解沈兼士语言文字学研究的特点,既有助于明确沈兼士在近现代中国语言文字学发展史及章太炎学术传承史上的历史定位,又可以藉之管窥20世纪初中国语言文字学发展的趋势、走向,也为当前全球化日益加深的新环境和新形势下,探索再度面临西学强势冲击的中国语言文字学如何走出一条适合自己的发展道路提供经验教训和历史启示。
简介:传统的蒙学与现代的社会核心价值观作为两个独立的价值观念体系,二者是传统与现代的交汇,既有着契合性也有着差异性。其契合性主要表现在共同的社会伦理基础、文化的连续性以及共通的民族伦理价值。而差异性主要体现为专制与民主、等级与平等以及依附与独立三个方面的冲突。为了更好地发挥传统蒙学与社会核心价值观的价值,必须寻求二者相互推进的路径。立足在传统蒙学与社会核心价值观二者差异性和契合性共存的现实情况下,树立蒙学功能有限的理性思维,明确蒙学对于塑造人文情怀与家庭伦理的功能与实践方式,以自我民族的亲情伦理与心理伦理为基础,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二者协同推进。
简介:"经"与"权"的价值取舍问题内在地包含了孟学思想最基本、最核心的伦理问题。朱熹的经权观念相较于孟子更加多维和理性,主要体现在两个层面:一方面他以"道贯经权"的方式消解"经"与"权"的对立面,使二者在"道"的范畴之内和谐统一;另一方面,就"经""权"本身所具有的相对关系而言,朱熹注意到二者在"时"的作用下会交互变通,甚至"经"可以是已定之"权","权"可以视为未定之"经",二者能够因"时"辩证。但这样的辩证并没有使朱熹陷入毫无原则的相对主义,他在肯定"权"具合理性的同时依然把"经"放在第一位,他使"常"与"变"皆合于"理",而每令"经"为"常",以"权"为"变",将两者辩证统一于道体之中。
简介:有关《国语》一书编纂诸问题,由于其成书古老而甚难考索。本文指出《国语》透过历史上的善恶成败事迹,向执政者进谏,使之从中得到经验教训,从而更好地修身治国。而这一编纂目的是借该书所采用的劝谏性的四段式,和具有预言性的三段式结构达成。这种首尾呼应的篇章结构,有效地服务于该书鉴察往事,警戒将来的编纂目的。另外,该书所记史实多有出入,亦可证明其并非以实录历史为目的;而善恶兼记的特点则可证"明德"说的不足。此外,《晋语》中有连续三篇所载内容相似,但是三篇字数的多寡,内容的繁简,以及篇章的结构等都很不相同,通过比较分析,不难发现三篇的内容显然存在着由简到繁的衍变过程。本文认为《国语》的写作是作者在明确的编纂目的指导之下,将各国语书资料选择、充实、润色,虽未尽统一,却具有清晰的内在系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