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以事实为基础,依法律为准绳”是我国宪法确定的一切执法机关在执法中,应当遵循的一项基本原则,违反该原则的执法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行政机关必须查清事实后,才能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定的事实主要证据不足,也就意味该具体行政行为缺乏事实基础,违反了该项原则,故属于违法具体行政行为。那么,何为主要证据不足的具体行政行为,其表现形式都有哪些呢?
简介:9月11日至14日,由国务院法制办组织,新华社、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中国青年报、法制日报8家中央新闻单位组成的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采访团,采访了我省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
具体行政行为主要证据不足的概念和表现形式
中央八大媒体采访我省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