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主流大众媒体对于"富二代"的报道呈现以下特征:报道体裁方面,注重新闻报道;报道基调上,负面新闻超过半数,且存在"标题党"现象;报道内容方面,炫富、绯闻、违法事件居多;报道主体特征方面,多为高学历低年龄的男性。作为大众媒体,其所构建的拟态环境对公众对于"富二代"群体形象负面认知的形成具有重要影响。媒体由于受到消费浪潮的影响,而乐于通过塑造"富二代"纨绔子弟的形象来迎合受众、吸引眼球,制造了大量有明显倾向性的报道,但也有许多新闻工作者对这种片面化的报道方式进行了反思。一方面,媒体报道应当实事求是,并平衡正负面报道,做到事实客观与整体客观并存,不做"标题党";另一方面,"富二代"也应当严以自律,增强社会责任感以提升自己的公众形象。
简介:<正>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是由主体和客体共同参与、共同完成的一种双边活动.从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主动性、目的性和对象性来看,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者(包括企业的各级干部和全体党员)在整个活动中起着主导作用,它既是活动的主体,也是活动的客体;而企业的劳动者(包括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政治工作人员等)则构成活动的客体.为使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主体力量"融化"和"渗透"到客体中去,成为团结和激励企业全体职工奋发图强,开拓进取的精神力量,笔者从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观点出发,对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主体形象与客体意识谈一点不成熟的看法.一、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是主体作用于客体的过程
简介:晚近十余年来,刑法学界出现了将我国刑法中的"单一实质故意"与德国、日本刑法中的"双重形式故意"等同化并用后者取代前者,即"实质故意形式化"的动向。但依据法治国原则,实行罪刑法定,司法机关必须接受立法机关的价值引领,刑法释义也必须以刑法规范为依据。这就决定了犯罪故意概念的界定必须以规范文本为依据,不能将我国刑法术语与德国、日本刑法术语相混淆。实质故意形式化的思想根源是认为四要件存在缺陷,有必要用阶层论的观念来解释我国刑法的相关概念和规定。但这违反了罪刑法定原则,又忽视了刑法中认定犯罪主观要素的逻辑。鉴于四要件理论也不能全面解说我国刑法典,三阶层理论与四要件理论同作为犯罪论体系,都不能代替刑法典规则作为认定犯罪根本依据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