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资本天然的逐利本性必然要求强有力的监管措施介入加以规范和引导,这对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都具有重大意义。因而从金融市场管理角度讲,股票发行由"核准制"向"注册制"转型变革十分必要。注册制是金融市场发展的创新产物,是一种更为灵活和先进的创新型股票发行制度体系,其对资本市场和市场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已经为事实所证明。然而我国金融资本市场发展如火如荼,但也不乏乱象,尤其在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问题上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本文也正是立足于此,基于金融学、法理学和经济学理论对我国注册制下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问题展开研究,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对策,希望一方面能够为我国资本市场的良性高效发展贡献绵力,另一方面能够抛砖引玉,引起学者、产业界及管理者对这一问题的重视,共同致力于我国资本市场的良性发展,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驾护航。
简介:姓名具有识别功能,亦可被作为商标使用。公众人物基于自己的努力使得自己的姓名在社会公众中具有一定的吸引力,并使得自己的姓名蕴含了一定的商业价值。基于此,常有第三人欲借用公众人物对社会大众吸引力变为对商品的消费,而未经公众人物许可将其姓名注册为商标。对此情况,我国商标法以较隐蔽的方式进行限制,但法律规定的不明晰使得公众人物姓名被抢注为商标的情况仍不时发生,并直接导致公众人物姓名权与姓名商标权之间的冲突。为此,法律在商标注册时应进行规制,从知名度的认定、争议商标与公众人物姓名相同的认定以及争议商标使用的事实状态等三个方面进行考量,防止不当注册的情况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