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公信力一般是指一个政府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国家考试作为一种政府行为.是公共理性的表现形式.其公信力是政府公信力的有机组成部分,体现为考试的公正性、权威性和科学性,也反映了社会和考生对国家考试的信任度和满意度。在当前国家考试存在失信危机的情况下.加强科学性、服务性、依法办考,加强考风考纪管理,强化社会监督并进行“社会交代”,是提高国家考试公信力的重要途径。
简介:
简介:我国是世界文明古国,有三千多年的教育发展历史。在这漫长的岁月里,在考试制度方面,作出了各种创造,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对世界各国考试制度的发展,也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孙中山指出:“现在各国的考试制度,差不多都是学英国的。穷流溯源,英国的考试制度,原来还是从我们中国学过去的”(《总理全集》第1卷(下册),第845页)。我们应该总结这份遗产,为今天的教育体制改革服务。
简介:本文从理论与历史两方面,从社会学角度来探讨国家考试的控制社会流动功能。
简介:公平的国家考试制度是保证社会稳定的"安全阀",同时也是控制社会冲突的"缓冲器"。国家考试制度经历了孕育期、萌芽期、形成期、飞跃期、转型期和改革期六个阶段,其公平性运行主要通过积极控制、消极控制、正式控制、非正式控制、外在控制、内在控制、直接控制和间接控制等八种形式实施对社会冲突控制的功能。国家考试制度公平性控制社会冲突的功能具体表现在四个方面:控制和化解国家考试制度及其运行过程中的公平冲突;倡导能力至上的新型价值观;形成良好的社会能级结构和最佳的群体组合;做到人才的发掘、配置和合理使用。
简介:本文通过比较分析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维多利亚州与新西兰三地的高中毕业及大学招生考试科目的设置,重点介绍这些国家在全科开考的考试制度顶层设计中,如何对核心课程分层评价、重视应用课程的实践性评价以及对学校内部评价的采纳、增加不同科目成绩的可比性等方面的做法,希望为完善我国学生高中课程选择与大学专业志愿的相关性制度设计及高考改革提供借鉴意义。
简介:摘要中国科举考试与英国文官考试是古今中外国家考试的两个典型。科举考试代表了古代官僚体系选士的最佳模式,英国文官考试是近现代公务员考试的模板。通过分析两种国家考试的科目、内容和形式对社会发展的不同影响,说明国家考试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社会思想与科技的发展状况,对考生的知识结构、思维方式乃至社会的思想、知识体系都有一定的导向作用,并影响社会的进一步发展。
简介:考试作为一种对人的素质进行甄别判断的实践活动,为国家建立了完善的国家建构所需要的人力资源,促进了国家建构.在国家建构的作用下,当今社会已经成为一个"考试社会",国家以此促进国民成为更有效的国家建构者.
简介:本文主要从题库的起源及国内外题库建设现状,教育考试国家题库建设的必要性和迫切性,以及教育考试国家题库建设的目标、内容和步骤三大方面对题库建设进行了讨论。
简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保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人员(以下简称考生)、从事和参与国家教育考试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考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简介:第一条为规范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保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人员(以下简称考生)、从事和参与国家教育考试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考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简介:<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令)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保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人员(以下简称考生)、从事和参与国家教育考试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考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相关法
简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保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人员(以下简称考生),从事和参与国家教育考试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考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简介:2005年7月29日,司法部发布(以下简称),自9月1日起施行.现就该作一解读.
简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保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人员(以下简称考生)、从事和参与国家教育考试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考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简介:二次大战以后,日本进行了全面的司法改革。1947年。日本颁布了新宪法和《法院组织法》,1949年又颁行了《律师法》和《国家司法考试法》。根据新宪法的精神以及上述法律的规定,日本的律师组织——日本律师协会联盟成为不受政府控制的独立组织,并允许律师有资格担任法官。为使律师、法官、检察官(又称“法曹三者”)处于同等地位并取得统
简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和规范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提高和保障法官、检察官、律师队伍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制定本办法。
论国家考试公信力建设
俄罗斯统一国家考试
我国古代国家考试制度
国家考试控制社会流动的历史研究
国家考试制度的公平性与控制社会冲突功能研究
从国家考试的科目设置看高中课程体系——基于澳大利亚HSC、VCE和新西兰NCEA考试的比较分析
从中国科举与英国文官考试制度谈国家考试对社会思想与科技发展的反映与导向
国家建构视野中的考试
谈教育考试国家题库建设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2010美国国家队选拔考试
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
《国家司法考试应试规则》解读
日本国家司法考试简介
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