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全域旅游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互联网+”理念引领之下旅游业转型日益明晰的目标,正由一般概念与理论探讨向具体实践迈进,由过往旅游实践隐含要素演变成不断开展的实践模式.全域旅游实践中,旅游关系在悄然发生深刻变动,旅游秩序将面临重构.尽管我国颁行了《旅游法》,然而调整变动着的旅游关系与旅游秩序的规范侧重于国家政策,与全域旅游相适应的法治保障未予到位.在任何改革都必须于法有据的今天,法律规范效力高于任何其他规范,法治是全域旅游实践发展的有力保障.具体来说,坐实旅游综合协调机制是全域旅游法治保障之基石;旅游政策法律化是全域旅游法治保障之核心;创新旅游市场监管机制是全域旅游法治保障之关键.
简介:摘要管道公司授权生产管理的7座原油码头,2016年上岸进口原油总量超亿吨,接卸油轮700多艘次,全年滞期费以数千万美元计,给进口原油成本增加了额外负担。如何做好油轮卸港时间管控工作,降低滞期时间及费用成为当前油品运输的重要工作。本文建立了油轮卸港“一船一分析”的管控模式,通过找准可控环节,划分作业流程等措施,旨在解决卸港滞期管理中存在的滞期原因认定、多环节交叉导致的管理粗放问题,为各码头能够及时发现自身短板,不断提升接卸效率,努力降低滞期时间提供有力依据。
简介:摘要我国2008年至2009年建设的风电场,风机厂家主要依靠引进国外技术,在国内组装完成大批量生产,风电技术还未完全消化吸收,运维经验积累存量不足,风电机组存在“水土不服”现象。风电设备成为制约风电场主要指标完成的“老大难”问题,不仅导致员工的工作量加大,而且也影响着员工的心态,同时带来了风电场管理难度的增大,制约着企业的发展。按照风电行业的发展现状,风电场是以效益、价值为导向、资产由重转轻、人员向专业化转变。风电场要以问题为导向,重点是如何提升风电场场长的管理能力,硬件方面改造是有限的,增强软实力是企业所走的必经之路。本文主要探讨了能够为场长提高两方面核心能力,即“管人、理事”。一是提出了风电场场长应具备的几项核心能力。二是介绍老旧风电场的基础管理工作的几种解决思路。只要持续增强这两方面的能力,管理“老、大、难”风电场则会变的相对轻松,“小、新、精”风电场则更容易实现精益化管理。
简介:目的本文试图在羊急性心梗模型上建立miRNA表达谱,为LVAD治疗急性心梗提供理论依据。方法成年小尾寒羊经结扎冠状动脉制作心梗模型,心脏不停跳植入FW-2型轴流泵,连续卸负荷循环辅助3天。取出的心脏用组织染色法检测。高通量测序技术建立miRNA表达谱。结果对照组动物实验共进行7只,其中3只造模成功。LVAD组动物实验共有5只,其中3只成功。miRNA测序结果共发现已知miRNA成熟体152个,新miRNA成熟体1582个。卸负荷组与对照组相比发现差异表达,其中oar-miR-19b(上调)和oar-miR-26a(上调)得到RT-PCR验证,与芯片结果相符。GO和KEGG分析发现这些miR参与调节的功能及信号通路与心血管疾病密切相关。结论本实验利用FW-2型轴流泵成功地对急性心梗的羊进行了3天的循环辅助,证实LVAD可有效减轻心梗程度。成功地建立了急性心梗和LVAD干预的miRNA表达谱,并进行了验证,结果表明该表达谱可用于探索未知的miRNA,并研究它们参与急性心梗反应的调控机理。
简介:摘要目的探讨分析跟骨板联合同种异体骨植骨治疗跟骨骨折的疗效。方法选取跟骨骨折患者200例为本次研究对象。通过盲选平均分方法将200例患者分为对照组与研究组。其中对照组给予跟骨钛板内固定术治疗,研究组采用跟骨板联合同种异体骨植骨治疗。手术后跟踪随访12个月,并且分析两组患者的疗效。结果①患者手术后优良率对比,对照组明显低于研究组,P<0.05;②患者手术后MARYLAND评分指标对比,对照组明显低于研究组,P<0.05;③患者手术后的不良反应发生情况对比,对照组明显低于研究组,P<0.05。结论应用跟骨板联合同种异体骨植骨治疗跟骨骨折的疗效显著,手术后的不良反应发生情况低,值得推广与应用。
简介:摘要目的评价在跟骨骨折予以跟骨板与同种异体骨植骨联合治疗的临床治疗效果。方法选择我院收治的88例跟骨骨折患者,选取时段为2013年10月至2015年10月期间,采用抽签分组方式进行平均分组,其中予以跟骨板与同种异体骨植骨治疗的44例患者命名为实验组,而予以跟骨板治疗的44例患者命名为对照组,治疗后将两组患者临床治疗效果进行对比和分析。结果经过1年的随访,相较于对照组,实验组患者的优良率明显较高、并发症发生率明显较低、Maryland评分明显较优,两组对比差异均P<0.05,形成了统计学意义。结论在跟骨骨折予以跟骨板与同种异体骨植骨联合治疗具有明显的治疗效果,在临床上值得应用和推广。
简介:自然权利和实在权利的辩证统一关系自始至终存在于人格权本质的聚讼中。承认人格权的法定权利属性,最强烈的意义在于,对人的伦理价值性的立法确证。而从中国权利文化传统的客观忽视与晚近民事律法体系再造经验的互动中,可以清晰地梳理出,人格权法定对于启蒙教化内化于人的伦理价值的巨大效益。世界范围来看,法、德两国采用的'蕴含'式的人的伦理价值保护方式有了松动的迹象,一些后发国家青出于蓝甚至改弦更张,另起人格权法定化的新炉灶,这种从含蓄内蕴立法体例到显性外放立法体例的转型被认为是适应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论革新。可以明了的是,天赋权利根本上是一种权利享有的资格与门槛,为实在法设置权利提供根据与目的,但这只意味着其实现完成的一种可能性,并不具有板上钉钉、一一投射的绝对盖然性。从这个意义上讲,人格是根源性、原则性的理性信念,人格权是结果性、制度性的法律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