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大学章程是学校依法治校、自主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现代大学制度的应有之义。而正当程序才能有效保证章程的合法性和完整性,才能使得章程的作用更好地发挥。但在实践中,章程中欠缺程序性规定,使得章程的有效性受到质疑。我们要通过正当的程序制定章程,并且在章程中规定程序性条款,保证章程的可信度和有效性。
简介:<正>地方性法规的制定程序,是指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常务委员会创制地方性法规,或对现行地方性法规进行修改、予以废止的手续和活动过程。目前,法律对地方性法规的制定程序尚没有具体规定,实践中各地方在认识上和实际做法也不统一。这是立法实践和法学理论中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本文就地方性法规的制定程序和实践中有关问题,试述管见。实践中,有的省把制定地方性法规的程序规定为起草地方性法规,提出议案,审议,通过和公布五个阶段。把起草地方性法规也规定为制定程序的一个阶段,是值得商榷的。制定地方性法规与起草地方性法规,是紧密联系,又有根本区别的两个不同活动过程。制定地方性法规,是省一级地方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的专有职权,其他机关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