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信访制度作为密切党和政府与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制度,是中国的特色,其在反映人民呼声、解决各类争议、化解纠纷矛盾、维护公众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当前在企业和社会上存在着“信访不信法”现象,影响了社会稳定。要彻底解决这种“信访不信法”的现象,须加强全面法制教育,着力改善民生和加强社会道德教育等,把“访闹”群体事件降到最低程度。
简介:2014年11月1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行政诉讼法》的决定,这是十八届四中全会后全国人大修改的第一部基本法律,也是《行政诉讼法》实施24年来后首次修改。针对“行诉法”实施24年来各地普遍存在的“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这三大难题,此次修改从保障公民权益出发,对破解“三难”做出了许多有针对性的规定。此次修改的第一个亮点是加强诉权保护,畅通诉讼渠道。修正案草案第五十一条建立了登记立案制度,变传统的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这对推动人民法院“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意义不可低估。
简介:摘要:目前中国处在社会转型时期,拆迁、环境保护、劳资纠纷等各类社会矛盾与冲突日益增加。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之间存在着许多利益上的冲突,但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费时费力,而且效果并不理想。在这种情况下,部分民众将诉求通过信访渠道进行,以求快捷、便捷的方式得到解决。信访制度自身还存在着渠道不畅通、处理滞后、结果不透明等问题。这就造成了民众对信访工作的信任程度下降,从而将诉求转移到其他渠道。
简介:法律与信访都是底层环境抗争的基本工具,但中国民众更青睐于后者,甚至形成了“信访不信法”的格局。这种局面的产生既源自无讼社会的文化基因,也受司法困境的现实驱动。而蓬莱19-3溢油事件后,渔民的行为逻辑具有鲜明的“信法不信访”特征。这种格局的产生具有特定的社会机制,一是普通渔民不懂信访,二是农村精英对信访困境具有深度反思,三是源自对参照群体的比较,四是依法抗争保证了抗争维权的合法性。研究表明,“信法不信访”的格局并非因为渔民法律意识高,但它依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有利于青天思想的淡化与消弭,有利于法治社会建设的推进。当前,需要创造适宜的社会机制,引导“信访不信法”向“信法不信访”转型。在此,推进司法改革与司法独立尤为迫切。
简介:1走到各地南北东西,总喜欢尝尝当地的酒。各地都有些本地的酒自产自销,名气不大,但质量不错。就怕桌面上摆出五粮液茅台之类的名酒来。名酒,名气越大,假的越多,防不胜防。所谓"盛名之下其实难符"。记得在东北有一次喝"小烧",已经七十来度了,但还是甘醇绵软,那就是当地的土造,不仅没有名气,连商标也没有。一句话,不是"外销"用的,不是销往异地,不是卖给陌生人的商品,而是自己也要喝的东西,是同乡四邻喝的东西。一面喝着小烧,我一面想,酿酒几千年了,未必有多高的科技含量在里面。害人的劣酒大体不是技术问题,而是心眼太坏吧。地方小酒,利薄销量小,坏心眼犯不上,就比那些名酒、主流酒、大名牌还可信些。不敢迷信名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