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当前中国,政府投资工程和招投标形影不离。政府投资工程,是指政府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建设工程,包括建筑、构筑物的新、改、扩以及装修、拆除、修缮等工程。必须招标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三类:一是全部和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工程项目,二是通过财政性资金还款的工程项目,三是非国有资金投资但关系到社会公众安全和公众利益的项目。虽然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既有法律规制,又有众多政府部门的监管,但是违法犯罪却长期普遍存在。这种有众多法定监管机构而并没有有效遏制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领域违法犯罪的现象,可称为“监管虚化”现象。既有研究并没有系统揭示立法、执法和司法在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监管中的缺漏,本文力图弥补这种研究不足的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