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个人所得税是我国的第三大税种。它在筹集财政收入、调节收入分配以及稳定经济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2018年6月19日,备受各界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至此,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迎来了自1980年出台以来的第七次大修。此次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改,初步建立起综合所得制与分类所得制相结合的现代个人所得税制度,是我国个税向完全综合征税迈进的一大步,符合中央已非常明确强调的直接税改革方向,符合民意和我国国情,也符合国际税制改革的总体趋势,这将是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次重大改革。本文将主要从其影响方面对个人所得税改革进行深入研究。
简介:2001年2月8日,小布什在上台不到一个月内便宣布要在任期内大幅度削减税收,总额达1.6兆美元,其中改革的重点是个人所得税。最高边际税率从39%降低到33%,最低边际税率也要从15%降低到10%。与此同时,德国亦宣布要在2001-2005年内减税约600亿马克;其它欧元国家还有日本也在或者将要减税。小布什的这次减税固然与近期美国经济走势疲软有关,但基本上也是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税制改革的一个延续。减税作为一种全球化趋势,是有其产生的历史背景:第一,这是世界各国应对经济全球化,提高企业竞争力的相关举措;第二,当前世界各国都出现增速减缓和经济滑坡,特别9·11事件后,全球经济更陷入低谷;第三,这也是西方税收理论更新的产物。应该看到,由于经济全球化、一休化,中国经济作为世界经济的一分子,特别是中国加入WTO以后,这种趋势更势必影响到中国。中国企业要参与世界竞争,中国要保持经济增长,都必然受到这种趋势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