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初中七年级的英语模块复习课上将“DJP”与“生带生”两种教学模式合理结合,有利于调动学生复习的积极性和课堂的有效性,不仅能将复习课上的不再枯燥乏味,还能提高学生综合运用英语语言的能力,培育学生的自信心、领导力和创造力,让培养学生形成强合作意识。但是在两种教学模式相结合实施过程中要注意方式方法,因地制宜,才能最终达到期望的效果。
简介:目的本次研究主要是比较两种护理模式在肿瘤内科护理中的应用效果并分析。方法本次研究选取我院2017年4月-2018年4月期间我院肿瘤内科收治的化疗患者200例为研究对象,将所有患者随机分为两组,随机将患者分为两组,命名为试验组和对照组,每组各有患者100例,给予对照组患者常规护理,试验组患者在对照组患者的基础上采用优质护理,对比两组患者在不同护理模式下的护理质量,并发症的发生率及护理缺陷发生率。结果试验组患者发生护理缺陷例数、并发症发生率均明显低于对照组患者,差异明显,有统计学意义(P<0.05);对比两组患者的护理质量发现,试验组患者的护理质量明显高于对照组患者,差异明显,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肿瘤内科采用优质护理有利于提高科室的护理质量,减少护理缺陷及并发症的发生率,值得在临床推广应用。
简介:对"法律是什么"的不同回答,形成了两种不同性质的法理学。哈特"法理学"的特点是"描述性"与"中立性",是关于法律的"二阶"理论,其无涉道德评价;德沃金"法理学"的特点是"评价性"与"证立性",是关于法律的"一阶"理论,其关涉道德评价。哈特"法理学"的最大问题是,从法概念中剥离道德,导致不能为法律合法性提供辩护;德沃金"法理学"的关键问题是,用道德对法律合法性进行审查,易于消解法律的独立性,丧失法律的权威性。故此,为维护法律的合法性与独立性并存与统一,可借鉴富勒的"法律内在道德"观念,尝试性地区分法律的外在道德与内在道德,将法律的合法性审查标准限缩在法律的内在道德之中,并借鉴康德的"可普遍化检验"原理,将通过普遍化检验所形成的可普遍化原则作为法律的内在道德的判断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