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Holger J Schünemann及其同事表示,制定指南时,专家经验非常有用,但需要有明确的使用方法,以避免意见和证据的混淆。
简介:专家意见书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已久,虽尚未得到法律的明确认可,但已呈现出逐渐扩张的趋势。专家意见与民意既互为独立有时甚至相对立,但又相互吸收借鉴相辅相成。由于二者对于具体正义的理解不同,对于案件的事实情况掌握程度和法的规范的认识层次不同,专家意见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体现民意,但并不意味着必须总是与民意相一致。专家意见书最终的价值取向在于追求司法正义、实现司法公平,而民意往往具有道德性、非理性、易变性等特征,一份好的专家意见书应当坚持其价值追求。借鉴英美法中的“法庭之友”制度,通过明确专家意见书主体范围,规范专家意见书内容要件,实行专家意见书公开制,采用专家意见书质证制等对专家意见书进行合理规制,可以有效推动其良性发展。
简介:【摘要】近年来,专家意见常常在我国案件审判中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笔者认为:专家意见书越来越频繁出入法庭,也在一定程度上对司法造成了干扰。本文拟从专家意见书的定位及其对司法独立、公正造成的消极影响两方面来论证,并得出专家不应就审理中的案件向法庭提交意见书的结论。【关键词】专家意见书司法独立司法公正近来,在一些备受争议的案件(尤其是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常会有一些专家发表意见看法,并向法庭提交专家意见书。这一现象引起了社会强烈的反响和激烈的讨论。支持者认为,专家的水平普遍高于司法人员,有他们加入司法活动,公平正义能够得到进一步的保障;反对者坚持,这根本就是扰乱司法秩序,谈何加速法治进程。社会上之所以会有如此多的质疑和讨论,并不仅仅因为“刘涌案”后,大众对专家意见诟病纷纷,还有“专家”在当下社会人们心中地位的变化,以及我国司法体制本身存在问题。那么在如此大环境下,怎样看待专家意见书更为合适?本文认为,专家不应就正在审理的案件向法庭提交专家意见书。
简介:优化专家组意见系统的综合评价方法施丽影(武汉体院430070)关键词综合评价,Borda数分析法,群体效用函数分析法,模糊Borda数分析法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科技腾飞是关键。做好对各种设计方案、企业优劣、成果评奖、论文评审等工作,对于出成果、出...
简介:摘要胎儿心律失常(FA)是产科及儿童心血管科门诊常见的胎儿疾病,约10% FA可持续存在或进展,导致重要脏器继发性损伤及胎儿心力衰竭,甚至可导致胎儿早产及死亡。在准确的产前诊断基础上,对FA的性质进行甄别,对严重FA进行及时恰当干预,改善胎儿预后,具有极大的医学及社会学意义。目前国外在FA产前干预方案制定,以及治疗药物评价等方面均取得较多进展,但是国内相关研究尚较少,不同研究对FA的产前治疗及管理差异均较大。为提高中国儿科及围生医学科医师对FA产前管理认识,严格把控FA临床治疗适应证,规范治疗策略,推动FA产前干预在国内的健康良性发展,中华医学会儿科学分会心血管学组胎儿心脏病协作组、围产期先天性心脏病诊疗协作组组织相关专家,结合国内外FA产前治疗及管理的最新研究进展与国内实际,经过充分讨论,对我国FA产前干预指征、干预策略、药物治疗选择等,达成初步共识后,制定《胎儿心律失常产前治疗及管理专家指导意见》。但是,目前国外关于快速及缓慢性FA产前干预的临床研究,多局限于单中心、回顾性及小样本研究,不同研究的干预方案差异较大,临床证据级别较低。随着国内外FA产前干预工作的进一步发展,部分多中心、前瞻性随机对照临床试验研究数据的发布,在国内同道共同努力下,本意见内容将不断更新、完善,也将更符合国内临床实践需求,达到促进FA产前治疗及管理不断进步的目的。
简介:摘要胆胰疾病是临床常见病,以腹腔镜、十二指肠镜为基础的软硬镜联合内镜外科微诊疗技术是目前的主要诊疗手段。由于学科的交叉融合,越来越多的外科医师开始从事经内镜逆行胰胆管造影术(endoscopic retrograde cholangiopancreatography,ERCP)的临床工作。因外科医师大多缺乏内镜操作基础,以传统消化内镜医师“先直视镜后侧视镜”的培训方式难以满足外科ERCP医师的培养需求,而国内尚未建立完善的外科ERCP规范化培训模式。为更好地规范外科ERCP培训模式和促进技术快速发展,中华医学会消化内镜学分会内镜外科学组、中国医师协会内镜医师分会及中国医师协会胰腺病专业委员会组织国内从事ERCP的专家,基于最新的循证医学证据,并结合国内各外科内镜中心的培训经验,最终形成共识意见,对外科ERCP的培训对象与资质、培训方案、培训周期、质控标准、考核标准5个方面的内容进一步明确,并针对外科ERCP的培训体系提出推荐意见,以期为我国外科ERCP规范化培训模式的建立提供重要依据。
简介:司法鉴定行为的性质和特征决定了鉴定意见在证据审查过程中有其科学专业的特殊性,所以需要通过设置专家陪审制度对鉴定意见进行审查。对于司法鉴定意见审查引入专家陪审制度,应当从司法认知的角度考察鉴定意见的形成机理和影响因素。这一审查方式的必要性在于,法官无法就专门性问题作出专业判断,为解决鉴定意见冲突提供依据,鉴定人和专家辅助人出庭需要科学的裁判者和科学的解读者。现有的法律制度、陪审制度的目的和涉及初衷、国外的司法实践相关做法、专家陪审的司法解释和实践经验为这一制度的设计提供了可行性基础。其功能在于弥补法官的专业不足.提高诉讼效率。便利庭审和诉讼,提高鉴定活动的公信力。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