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随着科技的进步,企业科技创新成果的法律保护对于企业的经济发展十分重要,本文对以色列的专利制度进行了综述,为我国企业在以色列的专利海外布局提供参考。
简介:塞尔登和怀特兄弟两位发明人的专利旧案表明,由于专利制度成本的存在,任何专利理论都必须澄清专利制度究竟带来了何种社会收益。以成本/收益的权衡模式为基础,最经典的激励理论和对价理论对专利制度的论说都不符合发明的本质,也难以解释专利法实践。不同专利理论的政策共识是激励创新,但它们均忽视了创新实践及其范式变迁。依创新范式理论,专利制度在发明、发明商业化和技术扩散等创新过程中均发挥重要的作用,而加速技术扩散不仅是社会从专利制度中获得的收益,更是为开放式创新、用户创新和累积性创新范式所必须。技术扩散在本质上是信息的传播,它的载体是专利文献。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应该强化专利公开充分性条件,以促进技术创新的扩散。
简介:新中国已经走过了60年不平凡的历程,中国的专利制度从零起步,以世界专利史上没有先例的高速度全面发展,形成了比较完整的专利制度体系。1949年以来我国先后实施了两种专利制度,即建国之初从前苏联移植而来的专利与发明奖励并存的双轨制(有限专利制度)和改革开放以后建立实施的在借鉴各国专利制度基础上有所创新的现行专利制度。有限专利制度因反右运动而束之高阁。改革开放以后,中央决策建立了现行专利制度。现行专利制度在颁布后经历了三次修改,前两次修改为了加入GATT/WTO,是外部压力占主导。第三次修改则是内部需求为主导,为更好地服务于我国自主创新战略的实施。由于在这一历史进程中,我国的国情和所处国际环境的复杂性,仅从专利制度内部的逻辑构造来研究1949至2009年专利制度的演进,很难理清脉络。本文尝试使用历史、法学以及制度经济学等相关分析方法,希望在立足专利制度本身的情况下,能够通过制度外部的种种表象,总结出新中国专利制度60年演进的规律,也能为今后专利制度的完善提供参考建议。
简介:现代"互联网"信息技术与传统产业融合生长形成的共享经济代表着一种新的经济形态。创新与用户体验、商业模式相融合,表现出新经济发展的基本特征。以追求规模效应为主的市场创新,缺乏将技术创新作为共享经济发展核心要素的价值判断和实践依据,是一个突出问题。共享经济创新展现的市场活力表现在:围绕用户体验开展市场创新、注重以先进技术应用为基础的商业模式创新、注重融合技术应用和移轨创新。专利围绕着支撑共享经济发展的核心技术展开,专利制度为共享经济的创新发展提供了技术和制度保障,成为驱动共享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所在。问题是我国共享经济产业发展中专利创新的融资信号作用受到抑制,拥有核心创新能力的企业并未获得市场优势资源;产业发展中底层技术的专利缺失,而应用层未能形成充分的布局优势;可能存在滥用专利阻碍产业发展的情况;软件专利、商业方法专利和图形用户界面专利中的审查标准滞后于市场实践等。专利制度对共享经济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仍存在较大的拓展空间。建议进一步发挥专利制度在共享经济产业技术创新和资源配置上的基础性作用;完善专利制度和专利审查标准,引导构建以技术创新和专利布局为支撑的共享经济产业发展体系;强化企业专利融资和诉讼应对能力,在保护专利权与遏制专利滥用之间建立起有效的平衡机制;在底层、应用和热点技术中加强基础技术专利布局,支撑中国共享经济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简介:上世纪末以来,法国民法学者一方面强调现代财产法应当关注人们创造财物之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另一方面也警示现代财产法应当符合人类社会长期有序发展的基本规律——生态规律,并预示了智慧财产法将会是欧洲财产法制度的核心。这一理念的核心价值在于财产法应当成为人们竞相创造个人财产与社会财富的策动力,这便意味着人们应当通过财产法的制度创新来同时实现两个制度目标:一是调动人的创造积极性以增加财产总量;二是建立公平公正机制以科学合理地分配财产权益。这一立法理念将深刻影响知识产权制度,尤其是专利法中职务发明制度的科学性,也就是说智力成果财产法制度将是世界各国未来相当长时期内一个重点关注的立法领域,职务发明专利制度的完善将是这一立法领域的核心,因为它直接关乎人们创造财物尤其是开发智力财产之主观能动性的充分发挥,而我国现行相关制度的确存在诸多亟待完善之处。
简介:在专利审查整个过程中,如何通过制度设计来提高专利审查效率和质量,节省行政、司法资源、促进技术创新,是一个很有意义的课题。好的专利制度设计,关系到既要体现公平与效率这一法律的基本价值追求,又体现民法诚实信用这一基本原则。本文针对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不同的审查特点和专利质量现状,分别进行研究和探讨,提出不同的提高专利质量的方法,发明专利从公众意见程序通知反馈制度出发,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从增加授权后的专利权评价报告—撤销程序出发,详细分析新制度的运用方式;最后结合审判实务,提出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的个案认定制度以及恶意诉讼赔偿制度,以冀弥补现有专利制度的不足,实现效率和公平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