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始建于2002年海牙国际刑事法院(ICC)对于侵略罪并没有实质的管辖权,而在2010年达成的“坎帕拉修正案”于2017年12月获得多数国家的赞成予以通过,侵略罪正式的纳入到《罗马规约》的文本中,从此给予《罗马规约》文本去研究侵略罪的相关问题便是尤为重要,本文主要是从《罗马规约》文本入手探讨规约中有关侵略罪的相关规定,包括侵略罪正式纳入《罗马规约》的历程;规约的第八条之二关于侵略罪的定义和侵略行为的表现形式;第十五条之二、之三关于侵略罪的管辖权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三)款之二关于侵略罪的犯罪主体进行界定,具体解析《罗马规约》对侵略罪的相关规定以及侵略罪所涉及到的相关问题,以此新事件为契机进而重新对ICC管辖四类严重罪行进行回顾和探讨。
简介:侵略罪修正案对缔约国的生效是国际刑事法院对侵略罪行使管辖权的基本要求,但是由于规约关于修正案生效程序的规定十分复杂且侵略罪修正案本身对此问题的沉默,以致这个问题充满争议。这篇文章考察了侵略罪特别工作组在谈判过程中对这一问题的讨论,分析了这些观点各自的法理基础,认为侵略罪修正案的生效不得绕开规约所规定的生效程序,也无法共同适用规约第121条第4款和第5款两个条款;基于对有关条款的文字解释、目的解释以及嗣后实践的印证,侵略罪修正案的生效应当适用规约第121条第5款。这篇文章紧接着对适用规约第121条第5款的法律后果进行了分析,认为该款与规约第15条之二第4款、第5款一样,在缔约国提交或检察官自行开始调查的情况下对国际刑事法院管辖侵略罪起到了限制作用,但是这种限制不适用于安理会提交情势。从这点上讲,安理会在国际刑事法院管辖侵略罪中有望发挥极其关键的作用。
简介:国际刑事法院是国际法治的标志性成就之一。法院自2002年建立以来进入全面运作,在缔约国增加、建章立制取得进展的同时,还发展了被害人参与和赔偿制度,通过了侵略罪修正案和战争罪有关修正案。同时,法院也面临着诸多的制度性挑战。由于被认为存在双重标准,法院权威遭受多方特别是非洲国家的普遍质疑;补充性管辖原则共识有所增加,但仍然存在分歧;与各方的合作亟待不断加强。《罗马规约》涉国家元首豁免条款的解释引起广泛争议,肯尼亚领导人案还催生了《程序和证据规则》三项修正案。就安理会与国际刑事法院的关系而言,两者在预防和惩治危及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严重国际犯罪的职责方面有所重叠,应依法维护安理会在认定国家侵略行为方面的权威,致力于发展两者建设性的合作伙伴关系。我国虽然不是国际刑事法院的成员国,但是作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与国际刑事法院的工作密切相关,我国一直关注法院工作,呼吁法院依法审慎履行职责,提高司法公信力和权威。
简介:以司法的形式解决国际争端并不是最近开始的事情,但在近10多年来,国际上以司法的形式解决国家之间的诉讼或者经济、海事纠纷甚至追究个人责任的审判机构呈现大幅度增加的现象,而且这种现象不仅反映在国际层面,尤其反映在区域范围。有人甚至将众多新成立的国际司法机构与传统的审判机构一起形容为构成了国际司法网络。国际司法网络的出现和所发挥重要作用,体现了当代国际法发展的新趋势。自本期开始,本刊将新设“国际司法依制概评”栏目,每期发表一篇,力图以简洁的语言,从追踪描述具有代表性的国际法院和法庭开始,进而对涉及所有国际法院和法庭的重大问题进行比较研究。本期首先从国际刑事法院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