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作为一种新型行政行为,目前学界对食品安全消费警示行为研究不多,对其法律性质以及相关法律问题认识不足。因此,厘清食品安全消费警示行为相关的法律问题并加以规制,对于保障公众健康,监督行政主体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义。食品安全消费警示具有行为性质上的不确定性,并非是一种类型化的行政行为,而是属于非类型化行政行为的范畴,其性质上表现为行政法律行为、行政事实行为两种基本形态。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有权在日常检查中发布食品安全信息是法律法规设定的职权,不仅不构成越权,而且是其职责之所在。对食品安全消费警示行为的规制主要通过行政实体法、行政程序法以及司法控制。食品安全消费警示行为的发布,除法律法规的授权以外,至少需要有组织法上的依据,就食品安全消费警示行为尽可能规定出详细的授权范围以及完善的行政程序以及司法救济等,以便尽可能使发布食品安全消费警示行为法治化。
简介:在目前庸俗文化强大渗透力的干扰之下,公众的美术审美状态不容乐观,审美趣味停留在偏爱形似、甜俗、粗浅的层面上。进入美术馆的人们关注的重点是写实(特别是超写实)绘画作品;武汉的商业画廊、画店中所售的作品具有很强的甜俗倾向。武汉市民在审美、艺术欣赏过程中忽略对作品的意义的理性认知,以寻求浅显易懂的眼光评判美术作品。公众的审美水平有待提升。要真正改变和提高大众的审美情趣,需要从三个方面着手:一是武汉市政府与文化管理部门、大学达成公众审美教育的共识,积极开展公众审美教育的探索;二是加强美术馆的建设和职能发挥;三是重视媒体的力量,营造艺术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