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桑树是一种多年生、阳性、落叶、深根性木本植物。我县桑园的栽植模式为宽行窄株(1.5—2米×0.4—0.3米)。以成林桑园而言,每年绿叶期只有7个月左右,而叶面积指数在3以上只有3—4个月,叶面积指数2以下的时间有4—5个月,叶面积指数如果下降到2以下套种适宜的经济作物基本能正常生长发育。因此,根据不同经济作物的不同生理特征,在桑树的不同生长时期合理套种,在秋冬季套种耐低温的阳性作物如:莴苣、蒜苗、过冬蔬菜等;而夏季则充分利用夏伐后光强度,种植中温型早熟品种如瓜类、香菜、小青菜等,两种两收,增加桑园收入。根据市场需求结合我县实情,我们探索出了适合本地情况的成林桑园的套种模式,取得了每667m^2桑园间作收入超2000元的效益,得到了广大蚕农的认可,现将几类间作模式介绍如下:
简介:桑树是多年生叶用作物,桑苗易栽,成活率较高,每年剪伐和一年多次采叶要从土壤中带走大量的营养元素,若桑树栽后不施肥、不除草、不管理,则桑苗长势差,有的则耗尽自身营养后死去;若桑树采叶和伐条后不施肥、或施肥不足,树势就会衰败甚至死亡,所以肥培管理措施直接影响桑叶的产量和质量,影响养蚕的产量和收入,间接影响农民栽桑养蚕的积极性.近年来,我县大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发展桑园近3万亩,据调查其"重栽轻管"现象普遍存在,桑园杂草丛生、湿害严重,发生虫害,造成桑苗矮小、叶片发黄,不能用于养蚕,坡薄地净作桑园甚至出现死苗现象,严重挫伤农户栽桑养蚕的积极性,那么桑园里到底间种什么矮杆作物好?并采用哪种模式结构种植矮杆作物能增加复种指数,提高桑园综合经济效益,增加农民收入?为此,县乡两级农技人员在永和乡2001年和2003年所建的2000多亩桑园中开展试验、示范、进行探讨.
简介:近来有关部门检查发现,有的地方退耕还林存在林粮间作的现象,不明政策的同志甚至理解和支持这样的做法。这与国家退耕还林政策规定是截然不符的。退耕还林决不允许林粮间作。《退耕还林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明确规定:“禁止林粮间作和破坏原有林草植被的行为”。第六十二条还对违反规定进行林粮间作的行为制定了具体的量刑和处罚条款:“退耕还林者擅自复耕,或者林粮间作、在退耕还林项目实施范围内从事滥采、乱挖等破坏地表植被的活动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滥伐林木罪或者其它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农业、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森林法》、《草原法》、《水土保持法》的规定处罚”。《退耕还林条例》用法律的形式,对林粮间作的问题作出如此严肃的规定,禁止林粮间作的重要意义由此可见。首先,退耕还林的主要目标是生态目标,最根本的目的是防止水土流失。退耕还林是着眼于我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为减少水土流失,改善生态质量而实施的一项重大的生态工程,其目标是要解决生态问题,而全面停耕和严禁林粮间作对达到这一目标至关重要。在实施退耕还林的同时,虽然要求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但不能把退耕还林完全等同于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