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2011)》明确指出:“学生是数学学习的主体,教师是数学学习的组织者、引导者和合作者。”要求“数学教育要面向全体学生”,实现“人人都能获得良好的数学教育,不同的人在数学上得到不同的发展”。由此可见,在数学教学活动中,学生才是数学学习的主人。因此,在数学教学中要充分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让学生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人,让学生积极主动地学,才能使教学取得成功。那么,在农村数学教学中如何落实学生的主体作用呢?
简介:在江苏省高中数学学科骨干教师提高培训活动中,听了一位老师的“函数的奇偶性”的课后,对“函数的奇偶性”这一概念的引入、概念的形成及学生主体地位的体现颇有感触,现将课堂内容整理如下.
谈农村数学教学中学生学习主体地位的落实
发挥学生的主体性 优化课堂教学——对《函数的奇偶性》的教学案例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