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文以盗马案为核心,探讨清代乾隆时期南疆治理中的法律多元性问题.主要观点如下:基于清代文献记载,与内地和蒙古地区相比,清朝在新疆的立法并不成熟,在很长时间内没有颁行统一的刑事法规,相关案例中对法律的应用以皇帝个人意志为转移,这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在面对新疆这样一个多元之地,清朝统治者所面临的严峻挑战.可以肯定的是:第一,在总体上,盗马案犯和被盗马匹主人的民族身份,甚至还有他们的宗教信仰,都是清朝官员在司法审判中的重要考量因素,因而导致司法依据的多元局面;第二,乾隆时期,对新疆盗马案犯的处罚较之清朝其他地方更为严厉,而实施的刑罚主要受到《大清律例》的影响,也反映出清朝在重案中对司法一统的追求;第三,嘉庆以后,在对新疆盗马案的司法审判中,无论是司法程序,还是对盗马案的定罪与处罚,都与内地的法律文化日益趋同.
简介:《天盛改旧定新律令》,简称《天盛律令》,是我国中古时期由党项族为主的少数民族在西北地区建立的西夏王朝(自称“白高大夏国”或“大白高国”,藏语称“木雅”)所颁行的一部重要法典。它是我国目前现存最早的用少数民族文字印行的法典,内容系统丰富而完善,篇目设置合理独特而先进,既博采中原唐宋律统之优长,又秉承自身刑罚习风之质朴,更结合立国西陲之现实需求,融三大因素于一炉而冶之,在立法思想和立法技术上已达到很高水平,为我们研究西夏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宗教、民族和社会等各个方面提供了可信度极高的第一手史料,理应引起学界的重视和深人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