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由於忽视北朝政权的特殊性,既有研究未能就流刑何以成立的问题提供满意的答案。本文在华夏与内亚两种传统遭遇、碰撞、融合的背景下重新审视流刑入律的过程,指出流刑实为北族习惯法与儒学观念表襄结合的产物。内亚草原上存在过一套不同於汉魏刑制的流放刑传统,匈奴、鸟桓、突厥、蒙古等都曾沉浸其中。北魏前期推行的流徙之刑,就是由拓跋鲜卑带入中原的北族习俗。太安年间源贺的上书,既拓展了流徒刑的施用范围,又将这一部族刑制比附为《尚书》所载之“流”,为其融入华夏典制提供了可能。在太和年间以律为治的法制改革中,广泛运用且被认为与经典相符的流徙,始以“流刑”的面目被列为法定正刑。为营造取法圣人之制的形象,北朝隋唐历次修律都将流刑包装成上古之“流”的继承者,其内亚渊源遂被掩盖和遗忘。
简介:随着近年来中国“走出去”的步伐加快,中国主权财富基金主导的海外金融活动在欧美市场尤其是美国资本市场遭受歧视性金融政策,阿拉伯国家则由于宗教和地缘政治因素同样遭遇不公正的对待。争取在国际金融体系中的发展空间、权力资源分配和公平待遇是中国与阿拉伯国家共同的利益诉求。“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为中国与阿拉伯国家深化金融领域合作提供了新空间,也是中阿双方开辟抵制金融民族主义、金融保护主义、更好地实现“走出去”和互利共赢新路径的机遇。在此背景下对中国与阿拉伯国家金融市场结构和机制进行比较研究,发掘中阿在主权财富基金和伊斯兰金融领域的合作潜能并从中探索中阿金融合作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