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经济纠纷案件中,个别当事人出于达到拖延履行应尽义务、延期执行合同约定条款、故意损害另一方合法权益等主观意愿,滥用自身合法诉讼权利,采用串通隐瞒、虚构事实、恶意操作的方式手段恶意引发诉讼纠纷,虚假诉讼,无理缠诉,最终直接或间接导致另一方合法权益受损,造成了司法资源的巨大浪费。为维护司法部门的公信度及司法权威,有效遏制诉讼侵权行为的频繁发作,本文就这一行为作出具体研究探讨,针对其行为定性做分析研究,并进一步对该种行为的民事责任作出明确认定,意在遏制缓解经济纠纷案中诉讼侵权行为的频繁发生,为当事人合法权益保护提供法律制度完善帮助,推动国家法律制度建设发展。
简介:对中国裁判文书网2016年度收录的517份学生伤害事故案件的民事判决文书进行案例实证研究,分析其地域、学段、时空、类型、审级等特点,研究发现:司法诉讼中,学生伤害事故绝大多数是教育机构责任纠纷案件,学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是教育管理关系,学校在学生伤害事故过错认定中适用"中等"客观标准,学校担责数量多,比例比其他责任主体高,学校需履行维护学校公共安全、预见注意等职责,甘冒风险可以成为体育伤害案件中的有效抗辩,法律适用主要援引《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法规,但也存在一些争议和错误。应从立法、司法、选聘法律顾问、家校社会联合等方面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维护学生的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