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龙登高教授,清华大学华商研究中心主任,清华大学经济学研究所负责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中国华侨历史学会副会长,国务院侨办专家咨询委员。曾为哈佛、耶鲁、剑桥、鲁汶、中研院、政大等名校访问教授,北京大学、复旦大学、暨南大学、华侨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浙江财经大学等相关机构的兼职教授或学术委员会委员。在《中国社会科学》、《经济研究》、《历史研究》、《社会学研究》、《华侨华人历史研究》等刊物发表中英文学术论文。曾获国务院侨办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第三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经济学专著二等奖。主编有“社会经济史译丛”、“中国侨资企业发展年度报告”、GlobalMi—grationandChina、“华商领袖清华讲堂”等丛书。
简介:九十年代末,面对即将到来的二十一世纪,面对日趋激烈的科学技术竞争,党和政府敏锐地意识到我国要在二十一世纪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立于不败之地,综合国力不断提升,20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乃至到二十一世纪中叶,达到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必须使科技含量在经济发展中占有较大比例,加快创新步伐,尤其是要加快核心技术的创新能力。科学技术的发展必须首先加快人才的培养。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加快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加大高等学校的扩招,成了人才培养的必由之路。通过全国近千所普通高校连续6年的大扩招,我国的高等教育发展取得了历史性的成就,改革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于1998年12月颁布,1999年1月起实施(以下简称《高教法》)。这部重要的法规,是在总结了近50年来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经验,分析了当代国际国内政治、经济、科技、教育发展新趋势的基础上制定的。它的颁布为我国高教改革与发展提供了法律基础。它的实施标志着我国教育事业进一步走上依法治教的轨道。对于确保教育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落实科教兴国的重大战略决策,促进高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以及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高教法》是我国高等教育发展史上的一部重要大法,它规定了高等教育的性质、地位、基本制度、法律地位、办学的自主权、教育的管理体制等等,特别是对高等学校内部领导体制等问题也做出了明确规定。它解决了多年来悬而未决的或政策已明确,但执行起来又常有争议的一些问题。使高等教育的发展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健康发展。实施一年来的实践证明,《高教法》确实是一部有较强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教育大法。建国五十年来,对于如何在高校内部建立起高效优化的高校领导体制,使高校内部管理和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这一...
简介:1949年6月成立的华北高等教育委员会(简称华北高教会),是中国共产党建立的第一个领导和管理高等教育的政府机构。它在北平文管会所做工作的基础上,对平、津等地的高等学校进行了一系列重要的改革,包括:建立高等学校的马列主义思想政治教育课程体系;改革高等学校文法学院的课程;对高等学校进行初步的院系调整。这些改革奠定了新中国高等教育发展的基础,预示了新中国高等教育发展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