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02年春夏之交,小小的相机给人们平静的生活激起了轩然大波。公众,特别是一些天生喜好扮靓的女性开始对自己每天出门该穿什么衣服才安全而左右为难、据称有一种可将人们衣服“扒得精光”的数码相机惊现于市场。这到底是科技的进步抑或是伦理的沉沦?一时间,社会上众说纷纭、一些女同胞更是胆战心惊、广州的媒体率先传出了与透视相机相关的信息,随后一些记者纷纷明察暗访、验证虚实,以不同视角发布各种众所关心的讯息——数码相机究竟在何种条件下具有“透视”功能?若能“透视”,这种相机是否会在自己的周围悄然现身?厂家及经销商对比作何反应?……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简介:再审事由在外观上包含程序性、实体性再审事由和其他再审事由,在内核上包含无效之诉和回复原状之诉的再审事由,内核上的这种事由归类只依据原审误判有无因果关系,但又从不忽略程序性事由、实体性事由和其他再审事由。原审误判无因果关系的是无效之诉的再审事由,有因果关系的是回复原状之诉的再审事由。以往的解读已有不少的误读,现第200条删除了原第179条第2款中的前段——即“对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情形”,这就一方面因删除“对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情形)而明显忽视了程序性再审事由,另一方面因删除(对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情形”而明显忽视了要求因果关系要件的回复原状之诉的再审事由,从而也就淡化了无效之诉的再审事由和回复原状之诉的再审事由的区别,而这种内核性再审事由恰好又是最重要的再审事由。
简介:一收养定义的个性与共性在亲属法学中,常常从两种不同的意义上使用收养概念,一是从拟制血亲的亲子关系借以发生的法律事实的角度来使用的,指收养行为;二是从拟制血亲的亲子关系本身来使河的,即收养关系产由于收养以设立亲子关系为目的,它作为生育制度的重要补充,早已存在于人类社会。虽然普通法和部分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律直到很晚才承认收养制度,②但是罗马法的收养制度早就存在并一直处于不断的发展之中。对于收养这一法律概念内涵与外延,无论是普通法系与大陆法系之间,还是各大法系内部,分歧和差异并不大。《国际社会科学百科全书》为收养下了一个比较宽泛的定义:“收养是使原来出生于某个家庭或家族的人获得一种新的家庭或家族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