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文化巨人鲁迅先生不仅以杂文和小说著称,而且也是一位伟大的诗人,其旧体诗创作中的许多篇章都堪与我国古代大诗人的作品媲美,取得很高的成就,给我国旧体诗艺术的发展注入了新鲜的血液,受到人们的盛赞。在众多古代诗人当中,唐代李商隐的诗对鲁迅旧体诗创作的影响最为明显。本文从不同的角度和层面上追寻李商隐诗对鲁迅旧体诗影响的轨迹,即揭露弊政、讽刺丑恶,以一位现代伟大思想家、文学家的高度,创造性地继承发展了李商隐诗的成就,形成了自己独特而完美的诗风,登上自己旧体诗创作的顶峰。这种比较研究,有助于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这两位相隔一千多年的诗人的文学成就及其地位,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继承发展古代灿烂的文学遗产,繁荣新时代的诗歌创作。
简介:《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章司法保护确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普陀区看守所近年来始终坚持这一原则,并不断探索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进行司法保护的方法,确立了“寓管于教,寓教于管”的司法保护模式。去年以来,该所以此模式积极实施对在押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一、以“四种现象”为析点,创造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条件为了有效地实施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普陀区看守所在工作中逐步建立起了一整套规范程序,从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调查研究入手,到个案的分析、汇总,对个体个性特征的判断、把握,对“症”下药等等。这一程序有助于我们认识未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