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是在总结我国长期刑事诉讼实践经验,吸收国际先进的诉讼制度和国内最新的法学研究成果基础上修订的,是一部体系完备、内容详尽的刑事诉讼法典。它对我国的刑事辩护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对辩护律师的调取与本案有关的材料问题进行了比较细致的规定。然而,刑事诉讼法亦对辩护律师的调取与本案有关的材料问题进行了一定限制,再加上刑事诉讼实践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的一些限制性规定和作法,使辩护律师在调取与本案有关的材料问题过程中,出现了相当的不足和欠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方面。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
简介:后果主义论辩是法律论证的一种重要的形式,其存在的目的就是从后果论的角度为规范适用提供“二次证明”。尽管后果主义论辩受到诸多批判,如以损害形式逻辑为代价、引入法官动机破坏法律的确定性、以法律工具主义作为价值预设等,但是后果主义论辩也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其作为重要的论证方法,是法官思维的组成部分,也是协调规则安定性与灵活性之间矛盾、解决权利相对性困境的重要方法。基于不同类型的后果,可以将后果主义论辩区分为制度型、目的型、道德型和政策型,这四种类型的后果主义论辩都有独特的适用领域和适用限制。在个案裁判中,后果主义论辩以“显性”和“隐性”的方式存在,作为一种辅助性依据,它在一定意义上可以将法律问题还原为事实问题。然而,受制于人的有限理性、法官的价值偏好,后果主义论辩在适用时需要就个案事实与逻辑后果的相关性进行论证,必要时辅之以其他的论证形式,并对适用的推理过程展开细致的说理。
简介:法律关系的本原是社会关系.是经由法律手段确认和调整各种社会关系的结果。法律关系的“物质性”是指客观实在性、必然性.该客观物质性并不因意志因素的存在而改变。应当将法律关系的物质性与法律关系客体的物质性区分开来.不能以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物还是精神财富为标准来区分法律关系。规范意义的法律关系是法律关系的应然形态、制度形态,它以社会关系的制度面相出现,是立法对普遍而正当的社会关系模式的确认:事实意义的法律关系是法律关系的实然形态、具体形态,它以社会关系的事实面相出现,是现实社会主体相互交往的关系缔结,是法律调整的对象。法律规范是抽象法律关系的前提,法律规范将某些社会关系设定为制度形态的法律关系模式:法律事实是具体法律关系的前提,是抽象法律关系现实化为具体法律关系的中介桥梁。
简介:所谓归谬法就是首先假定对方的错误论题是真实的,然后从这个论题中推出一个更为荒谬的结论,从而彻底地否定对方的观点。归谬法是司法论辩中常用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反驳方法。在审讯罪犯或法庭辩论中,往往发挥出特殊的作用。一、运用归谬法迫使犯罪分子认罪服法在审讯犯罪分子的过程中,有些犯罪分子往往拒不交待自己的罪行,有的甚至百般狡辩,提出一些极其荒谬的理由为自己开脱罪责。在这种情况下,预审人员可以根据所掌握的材料,针对犯罪分子的荒谬的论点,运用归谬法予以反驳,迫使犯罪分子认罪服法。1955年8月,北京著名预审员汲潮接手审讯反动传教士王明道。王明道思想极端反动,解放后披着宗教的外衣,利用著书讲道的机会,恶毒攻击和破坏党的各项政策,并纠集一部分爪牙,公开反对党和政府,危害极大。在审讯中,王犯态度十分蛮横,居然把人民政府和国民党反动
简介:<正>一、辩诉交易概观辩诉交易是一项始创于美国的刑事司法制度。一般认为,该制度出现于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但实际上,美国早在1804年即有协商实务。开始时,辩诉交易处于不公开的"地下状态"。直至1970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才在Bradyv.UnitedStates一案中正式确认了辩诉交易的合法性。次年,在Santobellv.NewYork(1971)案中,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批准了辩诉交易的做法,将它称之为"非常令人向往的"和"司法的重要组成部分"。1974年修订的《美国联邦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章"传讯和准备审判"第11条对有关"答
简介:<正>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是我国的宪法原则,也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根据我国法律的具体规定,被告人的辩护权从形式上可分为两部分,被告人自己的辩护和辩护人的辩护。被告人自己的辩护随侦查活动同时产生,辩护人的产生有两种途径:被告人的委托和人民法院的指定。这样规定的必要性和正确性是大家公认的,无庸赘述。本文重点谈谈辩护人参加辩护的适当阶段问题。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辩护人在何阶段参加辩护为必须是当前法学界争论较为激烈的问题。主要有三种意见:有人坚持现行法律的规定,辩护人辩护只能从审判阶段开始;也有人主张应允许辩护人在侦查阶段参加辩护;还有人认为,从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出发,辩护人从起诉阶段起参加辩护比较合理。下面,笔者不怕见笑大方,提出浅见与各位专家学者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