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印度是全球气候变化治理体系中的重要参与者。自2008年提出“气候变化国家行动计划”以来,印度的气候变化政策在保持连续性的同时,也表现出明显的变化。与发达国家和中国应对气候变化政策更加侧重于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不同,印度应对气候变化主要关注“安全纽带”,即围绕水、能源和粮食安全这一主题展开。这表明,印度应对气候变化政策更多是从生态安全的整体性考虑,并未将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作为核心关注。这提示中印两国应加强生态安全领域的战略和技术合作,依托印度地方和企业的积极性,推动中国优势低碳技术在印开展绿色产能合作,并在气候变化国际谈判中,积极加强合作,共同维护“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和发展中国家共同立场。
简介:工业革命以来的气候变化主要是由人类的产业活动所引起的,已对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产生严重危害。国际社会为因应气候变化进行了旷日持久的谈判,缔结了相关公约和议定书,从法律上对气候系统的保护进行了回应。中国在气候保护方面应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制定和修改相关法律来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
简介:气候变化是人类当前面临的关乎生死存亡的重大危机。自太平洋岛国帕劳总统托里比翁(JohnsonToribiong)于2011年9月的联合国峰会上呼吁联大向国际法院寻求咨询意见"以确定各国是否有法律责任确保其领土上的任何排放温室气体的行为不会危害其他国家"以来,"气候变化不利影响的损失损害国际机制"成为历次世界气候大会上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博弈焦点,终于2013年华沙气候大会上形成气候变化不利影响的华沙损失损害国际机制,成为了当前应对气候变化国际环境立法领域的一个焦点和难点问题。本文从气候变化不利影响的客观现实入手,深刻揭示了气候变化不利影响所导致的损失与危害的华沙机制的法律属性,将其界定为"气候变化所致损失损害补偿责任",从国际环境立法的角度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国家责任理论。
简介:"适应"是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手段。欧盟积极参与和"适应"相关的国际法规则的构建,并通过设定行动方案、推进区域立法、制定"适应"政策和设立"适应"信息分享平台等各项措施,鼓励、促进和协调其成员国的"适应"行动。我国近年积极参与、努力推动"适应"行动,但在采取的举措方面存在立法不足、规划方案缺乏前瞻性、信息分享制度不完善等问题。我国应加强与欧盟各国在"适应"领域的国际合作,借鉴欧盟经验,科学规划"适应"方案并通过完善"适应"立法、设立"适应"信息共享平台等途径,全面提升"适应"能力。
简介:墨西哥是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发展中国家,也是温室气体的排放大国之一。2012年6月,该国在发展中国家中率先颁布了一部综合性的气候变化法。该法规定了墨西哥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政策目标,建立了相对完备的管理体制,明确了制定以气候变化国家战略为纲领的政策规划体制的要求。与此同时,该法还通过确立排放清单、排放登记簿和碳排放三可要求等相关监管制度,促进温室气体排放的透明,在此基础上注重采用自愿碳排放交易体系和气候变化基金等市场机制实现应对气候变化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