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Valueisahistoricalcategory;thereisnosuchthingas"supra-historical"value.Thisdeterminesthatitshouldbestudiedfromthehistoricaldimensionwithhistoricalmethods.AsGadamerputit:"Intruth,theconceptofvalueistheexpressionofagenuinephilosophicalembarrassmentthatimpelsustoundertakephilosophical
简介:看守所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事件的发生,无论由于体制原因、管理原因还是个体原因,都会严重损害看守所的执法形象,教训深刻。应从立法、物质保障、管理体制、执法监督等方面进行反思,采取积极措施,预防看守所在押人员的非正常死亡。
简介:<正>引言在一些刑事案件中,行为人对被害人实施了危险较低的伤害行为,这种伤害行为在一般情况下不会致人死亡,但由于被害人具有特殊体质(如某种疾病),危害行为导致疾病发作,二者共同作用下产生被害人死亡的后果。在这种情况下,伤害行为与死亡后果之间有没有因果关系?死亡结果能否归责于行为人?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是考验刑法因果关系理论、归责理论实用性的试金石。被害人具有特殊体质是在行为人实施行为时同时存在的条件,并且一般是行为人的行为与被害人的特殊体质相结合,引发最终的死亡结果。行为人加害于具有特殊体质的被害人,致使被害人死亡,在这
简介:《刑法修正案(八)》将老年人犯罪从宽处罚的年龄统一规定为75周岁,但对老年人年满75周岁的时间是以犯罪的时候为准.还是以诉讼中的某个阶段为准.法条规定得并不周全。对老年人犯罪限制适用死刑的年龄确定时间。法条规定在“审判的时候”。由于“审判时”是一个因个案不同而长短不一的动态时间,这就可能造成接近75周岁的老年犯罪人为了逃避死刑的惩罚而想尽办法拖延诉讼,因此可以通过计算一般案件的侦查期间、审查起诉时间、一审时间、二审时间、死刑复核时间,最后相加得出一个固定的时间,作为老年人限制死刑适用的年龄确定标准。对老年人犯罪从轻、减轻处罚的年龄确定时间应以“犯罪时”为标准。对老年人犯罪应当宣告缓刑的年龄确定时间应理解为.只要犯罪人在判决宣告前达到75周岁且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就应当宣告缓刑。
简介:以一次发生10人死亡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研究对象,以事故当量死亡人数为基础,拟合了2004-2010年事故的数学模型,指出其发展变化与总体形势高度正相关。2007-2010年间,3月与8月、16日与7日、昼间12小时,西南地区、二级公路与高速公路、平直路段,营运公司、客运车辆、2年以下及10-12年驾龄的驾驶人,发生或引发的事故损害后果更为严重。2009-2010年,因超速和超载等14种直接原因而发生,其深层次的间接原因中以运输企业安全责任制不到位更为突出。明确了科学合理地制定防治规划、强化路面执法管理、完善道路及交通安全设施、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倒查制等治理措施的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