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如何妥当处理商业创新与政策困扰之间的关系”构成分享经济规制的重大命题。司法实践表明,如果对分享经济适用“传统法律法规”,分享经济参与人的权益往往无法得到有效救济。而受认知、规范和利益等因素制约,“监管新规”往往是“强调规范的多、鼓励发展的少”。2017年《关于促进分享经济发展的指导性意见》采取了“权力下移”的规制模式,但因为缺乏可操作性的规制理论作指导,极有可能造成监管上的各自为政。当前,分享经济规制难以同商业创新相契合,根本原因在于规制者采取了静态的规制思路,未能充分虑及市场的二次反应。对于分享经济所导致的政策困扰,我们无需为了解决技术层面的问题而预先抛出一个本体论的答案。通过采用“以规制中立原则为基础,并虑及公共利益和制度信赖利益”的“三步分析法”,社会各界可在“工程技术”层面达成“未完全理论化的共识”,从而实现利益平衡。
简介: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目标和任务。要实现这个战略目标和任务,毫无疑问,必须依靠各级干部尤其是直接同农民打交道的广大乡镇干部运用正确的工作方法,去调动和发挥亿万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的农村工作实践都证明,农民积极性的高低,往往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乡镇干部是否有正确的工作方法。因此,在农村改革实践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建立的新形势下,努力改进农村工作方法,这对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步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