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WTO体系内的外部反措施系指一国针对另一国在WTO体系外的违法行为而在WTO体系内采取减损自身基于对方所承担的义务的措施,目的在于促使对方终止其不法行为。WTO体系内并无规制外部反措施的确切规范。而无论是WTO体系的"自足性"特性,还是"默示放弃"理论,抑或"例外"条款的效力,都不能作为排除外部反措施在WTO体系内可援用性的依据。无论是GATT时期的谈判资料,还是美国诉墨西哥"软饮料案",都没有明确否定外部反措施在WTO内的可援用性。而GATT时期美国1978年《乌干达禁运法案》则直接提供了一个外部反措施得以援用的实际案例。对于类似于钓鱼岛渔船事件这样的他国严重国际不法行为,中国应重视外部反措施对于自身利益维护的积极意义。
简介:公司作为被执行人案件中,“执行难”问题十分突出。对于那些滥用股东有限责任或关联关系谋取私利,损害公司和债权人利益的相关责任主体,执行过程中的规制方法主要是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和对主要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但对于那些既非公司股东,又非公司管理层,却隐身幕后支配公司行为的实际控制人,则直到限制消费新规出台才得以在执行程序中将其纳入规制范围。目前关于实际控制人的立法性文件和理论研究多是在上市公司语境下进行探讨,其列举的判断标准对于执行实践缺乏可借鉴性。本文结合案例,归纳了执行实务中实际控制人的判断标准,即对人事权、财务权及经营管理权处于支配地位。同时也指出,实际控制人是一个框架性的概念,其产生本就是为应对复杂多变的公司治理实践,故而难以廓清其边界,也无法对其判断标准加以穷尽。在对实际控制人进行认定时,需权衡有限责任制这一公司法基本原则与债权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因此需要裁判者具备较强的专业素质。执行案件中对实际控制人的认定实际上是行使执行命令权的一个缩影。执行命令权具有较强的司法属性,其所处理的决非外界常常误解的事务性工作,此项权力应当由执行法官行使。只有对执行命令权予以科学配置,才能保障此项权力充分行使。本文在最后一部分内容中对现行执行体制改革中执行命令权配置中的不足之处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建议。
简介:《侦查措施与策略》课程具有实践性强、对学生应用能力要求高、紧贴公安实战等特点.针对课程的特点和总体教学目标,以公安所需的综合能力为核心,将理论教学、案例讨论及实践训练三部分内容有机整合起来,采用基于实战的课改思路,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核方法等方面进行探索,可以取得好的教学效果.
简介:无论是'供给理论'还是'需求理论'都是经济发展特定阶段的产物,作为调节经济发展的理论体系,'需求策'与'供给策'都是一定经济发展阶段采取的政策性偏向性策略,'需求侧'改革与|'供给侧'改革都是促进经济发展和良性运行的手段。当前我国经济发展中存在供需失衡问题,主要表现在'有供给无需求、有需求无供给和供给低效'三个方面,很多供给已不再适应市场需求,而很多新的需求得不到满足。有效供给的不足已经严重制约了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出现在'供给侧'方面,因此'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为今后经济改革的主攻方向。在供给方管理方面,应采取清理无效供给、增加有效供给、提高供给品质、挖掘潜在供给、创造新供给等措施。
简介:长江经济带在我国经济发展全局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从我国区域发展总体布局来看,长江经济带起到了贯通东中西的战略作用:从我国城镇化发展总体布局来看,长江经济带起到了横向轴心作用。从我国区域经济增长极来看,长江经济带起到了连接上中下游三大城市群的作用:从我国提出的“一带一路”战略来看,长江经济带起到了连接纽带和桥梁的作用。建设长江经济带是一项宏图伟业,是一个国家工程,需要上下配合、多方协调、区域联动。重点是实施五大举措:一是构建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二是建设现代综合产业体系,三是建设新型城镇化体系,四是建设改革开放的新高地,五是建设生态环保的示范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