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以一次发生10人死亡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研究对象,以事故当量死亡人数为基础,拟合了2004-2010年事故的数学模型,指出其发展变化与总体形势高度正相关。2007-2010年间,3月与8月、16日与7日、昼间12小时,西南地区、二级公路与高速公路、平直路段,营运公司、客运车辆、2年以下及10-12年驾龄的驾驶人,发生或引发的事故损害后果更为严重。2009-2010年,因超速和超载等14种直接原因而发生,其深层次的间接原因中以运输企业安全责任制不到位更为突出。明确了科学合理地制定防治规划、强化路面执法管理、完善道路及交通安全设施、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倒查制等治理措施的具体要求。
简介:中国历经几年机构改革,精兵简政,确实收到了实效。但国家大,人多事多,目前吃"皇粮"的人员仍有8位数之多。日前,国务委员李贵鲜在山东考察时说,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大报告中对机构改革讲了一大段,我们要有思想准备。现在全国吃"皇粮"的在职人员是3300万人,其中老师1550万,退休人员大概接近800万,党政机关包括事业单位约900万人。机关、事业单位从原来的1000万减到800万,这几年又回升到900万。一个很大的人员数量在哪里呢?不是在省也不是在中央。中央国家机关,包括工会、共青团、妇联、民主党派共4.8万人,而事业单位就有约60万人。我们每次考虑补贴、奖金、工资、财政,算账不是4.8
简介:问:某商场职工未经健康检查即上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虽经多次劝告,但该单位负责人仍表示宁愿受罚也不体检。因为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有关规定,象这种情况,最多也只能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而他们因此可以逃避健康体检。请问对拒不体检人数较多的单位,是否可按无'健康合格证'人数给予处罚?答:根据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须持有'健康合格证'后方能从事本职工作。否则,上述人员所在单位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根据《实施细则》第二+三条的规定,总的罚款额一次处罚不能超过200元。必须指出的是,罚款并不能抵销其所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所以该单位仍然有责任组织职工
简介:世纪末的1999年12月11日晚。解放军艺术学院一个多功能厅里,鲁迅文学院首届公安作家班30多名学员正与该院文学系的同学联欢。室外下着如苇絮般的小雪。很冷。室内,公安作家班的学员郭水华正在朗颂一首诗歌。刚才还嘈杂喧闹的大厅突然静如止水。
简介:严格意义上的民事死亡制度起源于罗马,判罪、移民两种导致民事死亡的原因,在罗马法上都发生了。从此,这两者成为历代的立法者和法学家考虑民事死亡问题的主线。而且,罗马法学家感受到了一种类似于死亡的导致民事法律关系变化的法律事实,还差一里路把它提升为概念,进而反过来把它系统化为制度,这一工作由中世纪法学家完成。他们型构了拥有自然死亡和民事死亡两个种的死亡的属概念,进而把两种死亡都当作导致法律关系变动的原因。而后,民事死亡按罗马人开创的三个方向以立法的方式实现了体系化。但在19世纪后半叶,民事死亡制度遭遇了合理性危机,导致多数采用它的国家和地区名义上废除了它。但实际上,这种废除实际上是“粉碎”。换言之,民事死亡的效果首先被分解为公法上的和私法上的,然后在这两个范围内又进一步地破碎化。除了少有的剔除,其余的“碎片”都换了个名称继续存在直到今天的现代法中。为何民事死亡制度不死?因为它满足了一个社会清除害群之马的需要和内外有别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