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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面试又叫面试测试。它是一种要求应试者用口头语言回答提问,或者以口头语言进行双向交流,以便了解应试者心理素质、工作经历和潜在能力的一种测评方法。面试是在企业员工招聘中用得最多的也是争议最大的一种方法。原因是,许多企业在面试的过程中,或多或少地犯一些错误,这些错误直接影响招聘工作的质量。要避免其发生,必须首先要弄

  • 标签: 中的常见 常见错误 避免面试
  • 简介:律师担任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有关的材料和意见。但是,辩护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如果方法措施不当或错误,反而会损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甚至连辩护律师本人也会步入犯罪的深渊。本文就律师担任辩护人时的易犯错误及预防谈谈自己的看法,与读者共勉。一、查阅案件卷宗材料过程中的易犯错误及预防查阅案件卷宗材料是一项十分重要和复杂的工作,是作好刑事辩护的关键和基础。阅卷的目的是为了了解案情,掌握证据,以便提出辩护意见。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辩护律师白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同时还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

  • 标签: 辩护律师 被告人 犯罪嫌疑 常见错误 辩护词 被害人
  • 简介:有的求职者面试的时候打电话或者发短信,有的面试者拿出三明治旁若无人地啃起来,还有的面试者搔首弄姿……要知道这些举动都是不能出现在面试当中的。面试的时候不能做的事情还有很多,说不定你闻所未闻,要不就是早给忘记了。职场顾问卡伦·伯恩斯介绍了面试时最糟糕且最常见的五十个错误,说不定会对你有启发作用。

  • 标签: 面试者 启发作用 打电话 求职者 伯恩斯 忘记
  • 简介:王爱军在《党课参考》(重庆)2008年第11期撰文指出,杰克·韦尔奇28岁那年曾负责主持一种新的塑料PPO的研发工作。不幸的是,在研发的过程中发生了爆炸。作为项目的负责人,韦尔奇难辞其咎。在向公司总部作出解释时,负责处理此事的集团公司执行官查理·里德没有暴跳如雷,而是耐心询问了韦尔奇实验的材料、程序和过程.并且表示能理解在高温环境下做高挥发性气体实验时会发生些什么。他的问话表现得异常通情达理,逐渐让韦尔奇紧张的情绪得到了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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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同一构成要件内的具体事实错误,是指教唆犯、帮助犯所认识的犯罪与实行犯所实施的犯罪,在行为的事实情况方面虽然不符,但二者的犯罪构成要件相同。就这一问题而言,法定符合说相对合理。有关不同构成要件之间的错误,教唆犯只有在实行犯的实行行为与其所教唆之间存在紧密关联性时,才应对实行犯的既遂负责。针对实行犯所造成的过剩结果,教唆犯并不负责。不同的共犯形式虽然分属于不同的行为规范,但是,当它作为行为规范发生作用时,作为一种故意,在一般人的认识层面上发生重合,因此,可以在有责的违法限度内,成立其中较轻的共犯形式。

  • 标签: 构成要件 事实错误 教唆犯 间接正犯
  • 简介:一、侦查错误的性质侦查错误具有哲学上错误的一般性,也具有自身的特殊性。这表现在主体的特别性,内容的限定性,质量的饱和性,还有一点就是侦查错误存在的潜在性。

  • 标签: 侦查 限定性 潜在性
  • 简介:一、故意故意是指客观构成要件该当事实的认识或预见。通过此种认识,到达自己意图要实施的行为是不被允许的、是违法的认识,进而期待行为人对其加以放弃。尽管如此,仍旧实施了违法行为,发生了构成要件该当事实时,便成立故意犯。故意,始终是指此种事实的认识,进而与自己意图要实施的行为是违法的意识或认识相区别。违法性认识,只要其形成是可能的即可。现实上存在违法性认识是故意犯的成立要件的见解,实际上是不存在的。当然,在学说上,存在严格故意说,主张违

  • 标签: 事实错误 故意事实
  • 简介:《茶座》第三辑《法治如何让政治清明》一文,有一句“《孟子》不也说‘食色,性也’么”。实际上这句话不是孟子说的,而是与孟子同时代的告子说的;第四辑《小议国人动粗情结》有句“一方面主张‘德主刑辅’、‘以德去刑’,就连隋炀帝杨坚也提出要‘慎狱恤刑’……”,不知是由于作者笔误,还是编辑粗心,将隋文帝杨坚与隋

  • 标签: 法律意识 《法学家茶座》 期刊质量 法律研究
  • 简介:清朝乾隆年间,大臣傅恒才能平庸,但因为他善于逢迎,因此颇受乾隆宠信。一日,傅恒的哥哥病故,他急忙告假,回家乡奔丧。

  • 标签: 常识性错误 乾隆年间 傅恒 家乡
  • 简介:有些学生进入大学后,在学习英语时,往往还沿袭初中时的学习方法,因此在学习大学英语时感到有点力不从心,本文中提出几点学好大学英语的方法,来帮助新生突破大学英语难关

  • 标签: 听说能力 阅读理解 四级考试
  • 简介:间接正犯的利用行为有的也是利用他人的错误即利用他人无过失行为,  (一)利用人的错误  因为间接正犯不同于一般的正犯,  三 间接正犯之错误的类型及处理  由于间接正犯涉及利用人和被利用人的复杂混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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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法律行为中的错误一向属于法学领域中最复杂,但同时也是最有意思的领域。作者从法制史和比较法学的角度着手,认为不同的法律制度之间的不同点在于保护的利益不同,或者倾向于保护表意人,或者倾向于保护意思表示受领人。随后,作者试图解析德国现行法中有关错误规定的特征。在后半部分着重于对计算错误和性质错误进行分析。接着,基于已经获得的结论,作者对拉伦茨(Larenz)主张的有效的意思表示理论进行了批判。最后,从法律政策角度对现行德国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了评价,并且结合蒂策(Titze)的改革建议列举了应排除撤销权的错误类型。

  • 标签: 表意人 合同无效 撤销权 拉伦茨 德国法律 比较法学
  • 简介:中国共产党的80年,是领导中国各民族人民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致力于国家繁荣富强和人民共同富裕的80年,也是党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取得成功和胜利的80年。

  • 标签: 中国 共同富裕 胜利 坚持 领导 国家
  • 简介:文章认为合同的成立并不象传统学说认为的那样是一个单纯的事实问题.而是一个价值判断问题。在判断合同是否成立前。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只能形成一个效力未定的“表面合同”。表示错误不是影响合同的效力而是影响合同的成立。在考虑表示错误如何影响合同成立时。应以促进交易的确定和安全为目的.除了要考虑当事人的主观意志外.还应考虑表示错误是单方错误、共同错误或者相互错误,传统的大陆法则对此重视不够。

  • 标签: 中国 合同法 法制研究 表示错误 合同成立 法律效力
  • 简介:办公室里的5大笔杆子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大难题:为领导构思一个错误。下个月要开一个清清白白堂堂正正做人动员大会,领导作动员报告,为了表明能严于律己,在会上领导要带头作自我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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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甲公司与己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达十余万元,乙公司多次催讨未果,遂向某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某县人民法院判决甲公司支付货款并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判决生效后,甲公司不履行判决,某县人民法院裁定从甲公司持有股份之丙公司划拔执行款并在未通知丙公司的情况下强制执行。丙公司经注册登记为企业法人,甲公司投资丙公司的资本已成为丙公司的注册资金,属于丙公司经营管理的财产,作为投资人的甲公司已无权随意处分。即使可以用投资款偿还甲公司债务,也只能依法转让股份或以所得权益偿还,而不能直接扣划。这一点在1994年4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能否扣划被执行单位投资开办的企业法人的资金偿还被执行单位债务问题的

  • 标签: 错误执行 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 当事人 县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国家赔偿法》
  • 简介:案例简介:  苏某是县委宣传部干部,共产党员。1989年生育一胎女婴后,1994年又违反政策生育了第二胎男孩。群众对苏某的超生问题从1995年至1999年多次向县委、县政府反映,特别是向县委书记黄某,分管计生、宣传工作的副书记王某等有关领导书面举报,甚至张贴小字报,一时间满城风雨,但却未引起有关领导的重视。1996年8月,县委常委会任命苏某为县委通讯组组长;1999年3月,任命苏某为县委宣传部副部长;1999年9月,又任命苏某为县报社社长兼总编。以上3次常委会均由黄某主持,王某均参加。超生干部未受处罚反而连连升官,舆论哗然,影响恶劣。  分歧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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