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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我国刑法理论中占通说地位的犯罪客体的概念存在缺陷,特别是该概念中的中心词“社会关系”一语过于隐晦和抽象,未能担负起对犯罪客体的解释功能,同时未揭示犯罪客体的具体内涵,缺乏实体性和专属性,与犯罪概念的本质特征相重合。作者在对国外几种学说进行评判的基础上,借鉴“法益侵害说”的合理内容,对犯罪客体作了重新界定,只有这样,才符合马克思主义的法学原理,与刑法的相关规定相吻合,而且更有利于从理论上理顺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之间的逻辑关系。

  • 标签: 犯罪客体 刑法理论 犯罪构成 社会关系 法学原理 人权思想
  • 简介:根据地域的不同,可以把国家治理划分为腹地治理和边疆治理。在边疆治理中与腹地治理相同或相似的国家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构成边疆治理的一般客体;而边疆省区面临的特别迫切或特殊的公共事务构成边疆治理的特殊客体,包括边疆开发和发展问题、民族问题、国家安全问题、政治认同问题等。区分边疆治理的一般客体和特殊客体是为了凸显边疆治理在国家治理格局中确实具有特殊性,对特殊客体的治理彰显了边疆治理在国家治理格局中的独特价值。

  • 标签: 边疆治理 一般客体 特殊客体
  • 简介:  二、 作为犯罪构成一部分的犯罪客体*  犯罪客体要件是刑法保护客体的类型化,  关于刑法保护客体和犯罪客体,犯罪客体是刑法所保护的

  • 标签: 犯罪客体
  • 简介:"侵害客体的事实属性说"立足于德国通说、日本学说在客体错误处理规则上存在诸多缺陷的背景,以及在当前我国通说的既定格局存有不少问题的前提下,跳开旧有学说的一切桎梏藩篱,特别是摆脱日本学说对我国客体错误处理规则上的捆绑束缚,以完整、精准的推导流程,以及严谨、合理的说理论证,得出符合普通人法感的处理规则,以解决客体错误。

  • 标签: 客体错误 事实属性说 处理规则
  • 简介:笔者从国外民法的规定和从保护债权人利益出发,认为我国合同法规定的能够代位和不能代位的权利过于狭窄.指出五大民事权利中,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的权利,除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外,还有公民的人身权,继承权,民事主体享有的知识产权;除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外,只要是不具有人身属性的债权、特定情况下未到期的债权、物权及物上请求权,债权人都可代位行使.

  • 标签: 代位权 不得代位 代位行使 民事权利
  • 简介:本文在对已有研究进行评述的基础上,提出了环境权主体和客体的界定标准,并根据界定标准将环境权的主体界定为社会,将环境权的客体界定为满足人类生存和发展需要的环境品质。

  • 标签: 环境权 主体 客体
  • 简介:(公务)受贿罪的犯罪客体主要是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廉洁性,受贿罪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和公正性,[7]第三种观点认为受贿罪的客体是国家机关正常管理活动和公务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 标签: 受贿罪客体
  • 简介: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是张明楷先生在他的《刑法学》中提出了一种特例:“事实上还可能出现另一种情况,即一人同时与另外两人成立婚姻关系。”具体说来,就是一人同时与两名异性结婚,并且结婚前三人都系未婚。在这种情况下,至少从表面上看来,当事人的行为是缺乏“明知自己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的主观方面的。那么这种破坏一夫一妻制的行为似乎就不能被认定为重婚罪了。

  • 标签: 重婚罪 客体 《刑法学》 一夫一妻制 有期徒刑 婚姻关系
  • 简介:光滑客体上及变压器硅钢片上的汗液手印的提取一直是刑事技术人员研究探讨的问题,笔者通过实践,利用502胶贴显、罗丹明6G染色、多波段光源激发法拍到了效果较好的手印,介绍如下:

  • 标签: 光滑客体 指印 提取
  • 简介: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既保护智力成果、也保护非智力成果,既保护创造性的智力成果、也保护非创造性的智力成果,既保护劳动、也保护投资,而许多创造性的智力成果并未纳入知识产权法的保护范围.今天"知识产权法"已经名不副实,它保护的对象并不是"知识",而知识产权的权利客体也不完全是"智力成果".

  • 标签: 知识产权 客体 智力成果
  • 简介:诉讼时效的客体为请求权.债权请求权原则上应为诉讼时效之客体.物上请求权中之所有物返还请求权应为诉讼时效客体之例外.人身权上之请求权,若为财产上之请求的应为诉讼时效之客体,反之则否.

  • 标签: 诉讼时效 客体 请求权
  • 简介:犯罪客体 刑法保护客体 犯罪客体要件 犯罪客体事实,二、 作为犯罪构成一部分的犯罪客体*犯罪客体要件是刑法保护客体的类型化,关于刑法保护客体和犯罪客体

  • 标签: 从新角度 犯罪客体 角度犯罪
  • 简介:侵占罪的犯罪客体是他人财产所有权."他人财产所有权"应包括公私财产所有权,不应仅仅指私有财产所有权.因为:1.从立法上看,刑法第270条规定的侵占对象是"他人财物""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并未将侵占罪的对象明确限定为私有财产.2.从实践来看,非国家工作人员、非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侵占公有财物的犯罪行为客观存在.3.从程序上看,侵占罪适用"告诉乃论"的自诉程序,但不能据此排斥公有财产所有权在本罪中的客体地位.

  • 标签: 侵占罪 犯罪客体 私有财产所有权 公有财产所有权
  • 简介:试论职务犯罪之客体吉甦生职务犯罪客体包括职务犯罪之同类客体和直接客体。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刑法学界在诸多问题上都存在不同的观点,本文仅就其主要问题,谈谈个人之见,借此抛砖引玉。一、关于职务犯罪同类客体之辩析关于职务犯罪同类客体,我国刑法理论表述上不尽...

  • 标签: 职务犯罪 直接客体 同类客体 职务行为 管理职能 利用职务之便
  • 简介:我国的诉讼时效制度同世界其它各国相比,存在较多的缺陷和遗漏,较为突出的问题之一就是未明确规定诉讼时效的客体,导致了我国司法实践在适用诉讼时效上的困惑.我国的诉讼时效的客体(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应仅为请求权,支配权、形成权、抗辩权不应适用诉讼时效,而且有些请求权依其性质也不应适用诉讼时效.

  • 标签: 诉讼时效客体 请求权 债权请求权 物权请求权 人身权上请求权 诉讼时效制度
  • 简介:<正>一些同志认为:社会危害行为只有在缺少刑法分则规定的客观方面犯罪方式要件的条件下,才能适用类推.高等学校法学统编教材《刑法学》也采用了这种观点,其中写道:“能够适用类推的仅仅是犯罪客观方面的某种不一致,具体说也就是犯罪行为的表现方式上的不一致,”并认为只有这样才能使类推的犯罪与刑法分则的规定保持最相类似.我认为,刑法无明文规定的社会危害行为不仅在缺少犯罪客观方面要件的情况下,而且在缺少客体要件的情况下也可以适用类推.理由如下:

  • 标签: 客体要件 可适用 “最相类似” 刑法分则 犯罪客观方面 破坏军婚罪
  • 简介:目次一、对既有学说的梳理与分析二、权利有客体吗?三、事实与价值不分:将财产(权)视为"物"的历史结语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孔子〔1〕在中国民法学界,"对象"与"客体"之混用,可用一个"乱"字形容。有学者指出,客体与对象在日常表达或哲学范畴中只是称谓之别,实际上指涉同一事物,即均对应英文中的subjectmatter或object。〔2〕假定果然如此,则区分对象与客体毫无意义。但现实问题是,法学研究者在不同层面上

  • 标签: 民法体系 对象 客体 事实与价值二分
  • 简介:人手表面的乳突纹线、屈肌褶纹、皱纹等皮肤花纹结构在力的作用下接触客体时所形成的能反映花纹结构与外形结构特点的印痕称为手印。利用客体上遗留的手印进行同一认定可以认定遗留者,但是在大部分的犯罪案件现场,由于承载客体的的不同性质造成手印的纹线断纹、残缺和变形,给手印进一步的分析判断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困难。比较各种显现方法在不同承载客体遗留手印的显现效果,针对不同承载客体采取适当的显现方法以期达到最佳效果,以使犯罪案件现场的手印能够有效提取,使其发挥有力的证据作用,为实际公安工作中显现不同承载客体的手印提供一定的思路。

  • 标签: 承载客体 渗透 手印 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