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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我国股票市场对实体经济的敏感度将会有所提高,能够更有效地反映基本面的信息;上市公司的融资理念将发生根本性改变,并购将成为上市公司进行资源配置的有效手段;信息披露和透明度会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无论是控股股东还是管理层都将拥有通过虚假信息披露追求股权价值最大化的动机;投资理念将发生重大变化,投融资行为进一步市场化。

  • 标签: 股权分置改革 股票市场 总体走势 并购市场 制度性基础
  • 简介:在全国一片呼吁统一市场声中,我个人却更加关心我国市场区域性问题,建议建立区域市场,理由分述如下。一、区域市场是历史的巨大进步严格规定出区域市场的内含外延是困难的.但可把它大致规定在跨省市行政区范围的与国家级经济区相适应的,以交换传统工业品为主要内容的较大市场

  • 标签: 统一市场 性问题 区域市场 经济区 国家级 行政区
  • 简介:各股东对于有关公司财产的支配问题,这时公司法人取得了对全体股东出资财产的所有权,按份共有权不同于公司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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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股权众筹在我国方兴未艾。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一些学者认为应当在股权众筹市场中引入冷静期制度。然而,冷静期制度适用于信息及实力不对等的交易双方,多存在于经营者与消费者之交易中。股权众筹市场中的投资者与融资者之间并不存在信息和实力不对等的情形,设置冷静期只会使法律的天平过多地向投资者一方倾斜,不利于股权众筹市场的长远发展。而针对投资者的权利保护,或者说针对信息不对称的解决,完全可以用一些诸如信息披露、加强监管等替代性措施加以解决,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 标签: 私募 股权众筹 投资者 冷静期
  • 简介:股权众筹是指公司借助网络面向普通投资者出让一定比例的股份,投资者通过出资人股公司,获得未来收益。认购股权者在分享收益的同时,也承担风险。换言之,股权众筹就是私募股权互联网化。股权众筹这种基于互联网渠道而进行融资的模式一般适用于初创企业,是一种新型融资模式。从是否担保来看,可分为无担保股权众筹和有担保股权众筹两类。

  • 标签: 购股权 未来收益 融资模式 承担风险 私募股权 初创企业
  • 简介:【摘要】关于股权性质的认识,仍然存在较大的分歧。笔者在文章中分析了各种学说的不足之处,认为社员权说从社团法人与其成员的角度分析和解释股权,进一步确立和巩固了公司的法人地位,符合公司权利结构的制度构造,并阐述了股权的特点,以期对理论和时务有所裨益。【关键词】股权所有权债权社员权

  • 标签: 性质解析 股权性质
  • 简介:大力开拓国际市场加速区域经济发展邓布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一个非常突出的特点是短缺经济结束,买方市场形成。国有企业既要面向国内市场,又要面向国际市场。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贸易壁垒的消除,外贸出口直接关系着经济的发展,西方七国、亚洲四小龙都...

  • 标签: 开拓国际市场 加速区 国际贸易规则 区域经济发展 世界经济 内陆地区
  • 简介:股权是一种综合性的民事权利,是由多种具体权能组成的权利。按照股东行使股权目的的差异性,可以将股权的权能分为两类:以自益权为内容的权能和以共益权为内容的权能。股东以持有其他公司的股权投入到新设立的公司中,从而该股权形成新设立公司的财产。股东所出资的股权的权能完整性是新设立的公司有效行使完整股权的限制性因素。结合公司法及其理论,股东虽然可用所持其他公司的股权作为新设立公司的出资,但这种出资形式会存在出资股权权能不完整的情形。作为出资形式下的股权存在权能不完整的主要类型有:已经设立质权的股权;瑕疵股权;受到法定或约定限制的股权;存在表决权信托的股权

  • 标签: 股权权能 权能完整 股权出资 自益权 共益权
  • 简介:股权一般泛指股东对公司所享有的各种权利,而狭义的股权则专指股东向公司直接投资而享有的权利.对股权的性质,法学界历来颇有争议,有人认为股权是物权,有人认为股权为债权,也有学者认为是社员权,另外还有股东地位说,集合体说等等,本文对此将不作讨论.本文主要就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所涉及到的公证问题展开分析,主要包括股权质押合同公证、股权转让合同公证、股权继承公证,下面先对所涉及的法律问题简单阐述,再分别予以讨论.

  • 标签: 问题探析 合同公证 直接投资 公司股权 有限责任 股权质押
  • 简介:《公司法》第75条已经对股东退股进行了明确,事实上,尽管该规定从法律上给予了约束,但在针对中小股东的利益保护方面仍然较为薄弱,所取得的效果并不显著。本文力求对我国有限责任公司退股权的相关理论进行分析,并融入现实依据,以期使这一权利在我国公司法运行中能够更好的得以贯彻。

  • 标签: 退股权 有限责任公司 中小股东利益保护
  • 简介:仅因股权继承转让而导致公司股东超过公司法规定股东人数的情形,公司法对特定身份的股东转让股权的限制主要是为了保护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和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四)参照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定继承股权

  • 标签: 继承问题 股权继承 问题研究
  • 简介:在价格超前性的三个要素中,每一个要素的“杀伤力”都极其强大。对此,我们说价格是调节销售的杠杆营销的关键并不过分。

  • 标签: 区域市场 价格 震撼性 利器 竞争 国际
  • 简介:海洋蕴藏了巨大的碳汇资源,我国在环渤海区域进行开发具有光明前景。一方面,对海洋碳汇科学认识的提高,生态系统服务有偿理念的引入,以及国家气候责任的发展,都为海洋碳汇这一新兴市场的建设奠定了重要的理论基础;另一方面,国际组织、域外国家和地区在海洋碳汇标准和市场规则领域的探索,也为环渤海地区提供了实践借鉴。环渤海地区完全可以通过跨区域合作的方式,将海洋碳汇市场纳入到国家统一碳市场体系建设之中,在法律路径中采取地方立法推进模式,构建海洋碳汇市场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与国际环境条约以及国家海洋法律的协调机制,并重点完善海洋碳汇市场建设中碳汇抵消的核算、特殊环境影响评价、市场交易与监管规则等关键性制度安排。

  • 标签: 环渤海区域 海洋碳汇 生态系统服务付费 碳市场 法律路径
  • 简介:股权入股是指某一公司(前公司)的股东以其对该公司所享有的股权作为对另一公司(后公司)的出资并以该份出资作为后公司的注册资本而享有后公司股权的情形。股权入股问题是基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深入发展而产生的。同时,现行《公司法》对这一问题的空白规定也给了人们探讨和研究的余地。

  • 标签: 入股 股权人 公司股权 问题 注册资本 股东
  • 简介:股权被无权转让时能否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一直是困扰着司法实务工作者的难题。股权是股东对公司剩余财产享有的权益,在性质上是他物权,根据物权公示原则,股权理应采用公示要件主义的效力模式。而相对于工商登记来说,以股东名册作为股权变动的公示文件,更加符合股权的逻辑要求。通过考察日耳曼法的"以手护手"原则,可知善意取得制度的存在依据是法律对于物权人违反物权公示制度下物权人义务的一种"惩罚",即为了维护交易安全,以善意取得制度阻断物权的追及效力,但其适用也被严格限定在物权人违反物权公示体系下之义务等情形。对于股权而言,仅当股东的过失是导致股权被无权处分的近因时,才能适用善意取得制度。这一限定是善意取得制度的存在依据对其于无权处分中的具体运用提出的必然要求。

  • 标签: 股权 无权处分 公示要件主义 善意取得制度
  • 简介:2010年3月28日,吉利汽车与福特汽车签署最终股权收购协议,吉利以18亿美元的代价获得沃尔沃轿车100%的股权以及相关资产。除了股权收购,协议还涉及了沃尔沃轿车、吉利集团和福特汽车三方之间在知识产权、零部件供应和研发方面达成的重要条款。

  • 标签: 沃尔沃轿车 股权收购 收购协议 吉利汽车 福特汽车 20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