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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产业投资基金有效运行有赖于合理治理结构,形成有效约束和激励治理机制。公司型产业投资基金、契约型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型产业投资基金三种基金形式体现了不同的法律关系,因而在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各有其特点。比较其各自特点,对于选择适当基金形式,推动我国产业投资基金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 标签: 产业投资基金 治理结构 治理机制 比较
  • 简介:福州(平潭)综合实验区发展进入了大开放、大开发的历史时期,需要迅速筹集大量资金用于完善实验区基础设施建设、扶持重大产业项目、加强生态保护。目前,建设资金主要依靠财政资金和融资平台贷款来筹措,受财政收入和融资平台的资产约束比较明显,很难适应发展需要,迫切需要新的融资手段突破这种约束。因此,利用产业投资基金对于现阶段平潭实验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 标签: 试验区 产业投资基金 平潭
  • 简介:目前,我国投资基金发展迅速,但立法工作相对滞后。而从投资基金实践考察,一部规制投资基金的基本法不可或缺。本文介绍了投资基金的立法过程,分析了投资基金的立法宗旨、调整范围、立法体例,阐明了投资基金立法应重点规范的内容,其中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其权利、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的责任、外商参股基金管理公司和私募基金等立法问题。

  • 标签: 投资基金 立法宗旨 调整范围 立法体例 立法内容
  • 简介:证券投资基金作为证券市场的主要投资力量和融资工具,在我国已有了初步发展,但仍存在诸多问题。基金法草案虽对证券投资基金的法律性质、基金当事人的法律关系以及基金内部治理结构和运作机制作出了较为明确的规定,但仍存有一些问题,值得探讨。在信托制基金中,信托基金契约的立法模式应以简化、单纯、明确为宜,同时不妨采取董事会制度。由于信托制基金内部治理结构的自有缺陷性,对证券投资基金在具体运作过程中目的的实现,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维护均带来一定的障碍,从总体上考察,以采取公司型基金模式为宜。

  • 标签: 证券投资基金 信托制基金 立法模式 内部治理结构 公司型基金
  • 简介:本文从探讨出台《投资基金法》的紧迫性出发,探讨了投资基金的立法定义,主张按照商法的性格拟定《投资基金法》,主张妥善处理《投资基金法》与其他相邻商事立法的关系。本文探讨了投资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和发起人的资格及规制。本文认为,保护投资者权益应当成为投资基金立法的最高立法宗旨。因此,应当加强对投资者权利的立法保护力度,建议设立投资者协会。

  • 标签: 投资基金 法律 投资者权利 管理人 托管人
  • 简介:我国产业投资基金发展道路曲折,其再度兴起可以对现存金融体系和经济实体产生帕累托改进效应,这主要源于其制度本身的优势及其与本土环境特征的匹配.尽管《公司法》和《合伙企业法》等法律环境的优化为其建立创造了条件,但持续壮大尚存在观念、环境制度上的障碍,而自身制度的完善也将影响其扩张进程.渐进发展、风险控制是其健康发展的原则,参与主体资格审定和基金治理结构的完善,则是保持原则的路径.

  • 标签: 产业投资基金 发展 风险防范
  • 简介:<正>从1949年美国海登斯通证券公司的经纪人理查德·道前(RichardDonchian)建立世界上第一只真正意义上的期货投资基金开始,期货基金以其成本低廉、规模经营、专家理财、投资科学、经营稳定和安全性高而闻名于世。目前,美国期货投资基金不仅成

  • 标签: 期货投资 证券投资 美国期货 基金管理人 基金持有人 投资基金
  • 简介:产业投资基金作为金融与产业结合的模式,其有效运行需要相应法律制度作为依托和保障。《产业投资基金法律问题研究》一书从界定产业投资基金概念及其特征入手,在分析了产业投资基金运行机制和国内外发展历程的基础上,对我国产业投资基金设立、管理运营和交易退出所面临的主要法律问题进行了探讨,围绕产业投资基金的法律关系、市场准入、治理结构、有限合伙、税收优惠和退出机制等六个问题进行了较为系统的研究,从制度创新视角,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全书结构严谨,材料翔实,论证充分,观点鲜明,对于建立和完善我国产业投资基金法律制度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 标签: 产业投资基金 制度创新 结构严谨
  • 简介:证券投资基金法的立法宗旨和基本原则是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惟有如此,才能保障基金市场的源泉和法律的公平。虽然草案规定了一系列内容用于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但还远远不够。笔者认为,要全面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应从投资基金专门法和相关法两个方面,在现有规定的基础上,通过强化监管、扩大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限、规定基金管理公司负有对投资者进行基金常识教育的义务及有关公司法、民事诉讼法、信托法、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的修改与完善入手。

  • 标签: 证券投资基金 投资者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证监会
  • 简介:证券投资基金作为一种投资制度,其法律本质是信托。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在信托结构的安排上采取了类似日本的“一元信托”模式,但又具中国特色,规定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受托人地位。我国学界有观点认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是信托法意义上的共同受托人。笔者认为,无论从共同受托人的构成要件上,还是从证券投资基金法的法律特征上来分析,二者都存在着本质的区别。

  • 标签: 证券投资基金 一元信托 二元信托 共同受托人
  • 简介:投资基金有两种类型:契约型与公司型。两种投资基金的治理结构所依据的法理不同,契约型基金是依据信托而构造的,公司型基金当然是依据公司法而构造的。但是,两种基金的治理结构仍有相似处,一般的基金治理结构都包含基金投资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究其实,公司型基金基金主体化的类型。文章针对我国在大力发展基金业中出现的各种观点作了简单的剖析,力图从法学的角度澄清概念间、主体间的关系。

  • 标签: 基金 契约型基金 公司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 简介:今年6月,著名的交银施罗德原基金经理李旭利因涉嫌“老鼠仓”被起诉,给原本萧条的基金市场再增寒意。基金的公信力正遭受严重质疑,凸显了强化制度监管的必要。

  • 标签: 基金经理 投资人 基金市场 老鼠仓 施罗德 公信力
  • 简介:合格投资者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者的准入门槛,也是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核心规则,明确其标准,对于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私募基金投资市场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论文界阐述从界定合格投资者的必要性出发,在借鉴有关国家成熟的立法经验基础上,主要从认定主体、认定标准和认定程序三方面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格投资者进行界定,以期厘清私募股权投资与非法集资的界限,维护金融市场的秩序。

  • 标签: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合格投资者 界定
  • 简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近二十年的时间里,在国际资本市场上取得了飞速的发展,成为寻求资金支持的非上市企业的重要资金来源。美国作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源地,法律上为其发展和运作提供了有利的空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我国发展的时间不长,但也逐渐反映出其巨大的能量。研究美国有关法律制度并在符合我国国情的条件下加以借鉴具有重要意义。

  • 标签: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 合伙人
  • 简介:投资基金又称信托投资基金,是由信托投资机构通过发行受益凭证筹集社会公众的资金而建立起来的一种基金形式。它以安全有利的有价证券、实业或其他投资为手段,由信托投资机构委托投资专家进行投资管理,获得收益后,由投资者凭受益凭证分享。进行基金投资有如下优点:①投资基金集分散、小额的资金成巨额资金,然后进行集中投资,使小额投资者同样可以享受大额投资者独享的投资机会或好处。②有利于分散投资风险。信托投资机构对于筹集到的资金并不是集中用于某一种证券或产业,而是投资于多项业务。这样,纵使有少数亏损,但就整体而言,因投资组合形成风险分散,仍可享受较大的投资收益。有的基金虽然只作某一种专业性投资,但由于信托投资机构

  • 标签: 投资基金 信托投资机构 投资者 基金运作 公司型 契约型
  • 简介:从资金性质上看,主权投资基金来源于财政盈余或央行储备,分别对应国有资产管理和外汇管理两个法律范畴;从法律主体形式上看,主权投资基金可能构成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国有企业法人。现有的主权投资基金监管框架包括国内法和国际监管合作两个层面,其中母国的专门立法、主权投资基金作为主权豁免适用之例外以及东道国对外资的国家安全审查机制发挥着核心作用。目前国际监管合作缺乏实质效力,其完善尚需时日。

  • 标签: 主权投资基金 法律属性 主权豁免之例外
  • 简介:<正>投资基金被称为投资信托(区别于信托投资),也被称为投资信托基金,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体投资信托。除非有特别约定,投资基金亦适用信托法律的一般规定。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转移给受托人,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管理或处分财产

  • 标签: 信托法 投资基金 投资信托 基金合同 有限合伙人 保管受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