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编辑同志:我们办理了一起非法收购明知盗伐、滥伐林木案件,而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非林区非法收购林木的犯罪规定。刑法第345条第3款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在林区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请问,本案应如何处理?其中“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的如何认定?江西钟国栋钟国栋同志:以牟利为目的,在林区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应依照刑法第345条第3款的规定,以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罪追究刑事责任。在非林区,明知是盗伐、滥伐林木犯罪所得的盗伐、滥伐的林木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应依照刑法第312条的规定,以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追究刑事责任。应当注意的是,在非林区,必须是“明知是盗伐、滥伐林木犯罪所得的林木”而予以收购的,才构成犯罪,如果盗伐、滥伐林木的人不构成犯罪,只是一般违法,则不构成犯罪。而应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4条的规定进行处罚。另外,关于刑法第345条第3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
简介:在中条山战役中,国民党经营三年有余的中条山地区基本沦落敌手,日军取得军事胜利后,其实际占领也仅限于重要的军事据点和交通线,中条山在无形之中成为军事薄弱地带。战役后,中共利用国民党军整体撤出晋南的契机,逐渐进入到中条山地区。同时,国民党也努力恢复中条山,但囿于蒋阎政治对立的加剧,以及国民党军组织涣散、战术单一、脱离群众的痼疾,其重建之举收效甚微。中共凭藉强大的组织伸缩力、富有成效的根据地建设、出色的统一战线工作与娴熟的游击战术在中条山迅速发展壮大,'取而代之'成为日军新的军事威胁。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中条山战役后国民党、中共、日军三者在晋南的迥异走向恰是华北局势演进的重要缩影。
简介:'我希望找到一个这样的地方,人们依旧在耕田种地,他们的生活节奏与农田时令合拍。在我的内心,隐隐约约有一种想法,想过那种隐居式的作家生活——从城市生活中悄悄地躲开,把手中的工作暂时放下来。……我靠着《中国地图》,沿长城的垛口标志在那些小路上穿梭着。那个地方因为石灰石悬崖上的一道裂缝而得名。当地人把它变成了神龛——里边摆着两尊佛像、一个装满香灰的香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