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1世纪环境问题将会更加突出,环境审计必将成为人们关注和呼唤的角色,我国未来的审计在继续现代的财务审计之同时,应当努力配合环境保护的需要建立一个相对独立的环境审计系统.传统的审计理论结构要素包括审计概念、审计目标、审计意义、审计依据、审计技术.参照传统的审计理论结构要素,笔者试探讨一下环境审计理论结构要素的构建.
简介:在中国要素市场市场化过程中,由于市场化的相对滞后导致了要素价格的扭曲。本文以此为背景,旨在研究要素价格扭曲是否会对中国企业的出口起到一定的正向激励作用,同时分析可能会产生的负面影响。通过相关研究发现:第一,相关要素价格的扭曲对于中国企业的出口,确实起到了正向的激励作用,在要素扭曲程度越深的地区中,出口动机越强,则越符合地方政府及与政府有联系的地方企业的GDP增长目标;第二,扭曲要素价格也刺激了外国企业的出口动机,但这种激励效应小于本地区出口动机,要素价格扭曲程度越深,地方企业利润率越低;第三,虽然要素价格扭曲对于我国企业的出口确实起到正向的激励作用,但在扭曲收益的相关转化过程中,我国企业实际上并没有产生任何收益,这种情况主要体现在要素市场市场化比较滞后的地区。
简介:本文运用径向非角度方向性距离函数方法测度了2000—2009年之间我国30个省份的工业部门的环境技术效率值和环境全要素生产率变化值,同时把环境全要素生产率分解为技术进步、效率改变和规模效应,并对影响环境全要素生产率变化的因素进行了实证分析。研究发现:总体而言,东部地区的环境技术效率值和环境全要素生产率高于中西部地区,技术进步是环境全要素生产率增长的主要原因,环境规制、教育水平、产业结构、市场结构、外商直接投资对我国全要素生产率增长起正向作用,而资源禀赋、能源结构、一阶滞后项则起反向作用,所有制结构和环境全要素生产率的关系不显著。
简介:忽视能源消耗和"坏"产出会扭曲对企业经济绩效和社会福利变化的估计,有碍于城市产业经济转型升级.将能源投入变量和SO2、CO2两种"坏"产出变量加入环境效率和环境生产率投入产出指标体系中,采用全局参比的SBM方法和Luenberger指数方法测算中国286个城市2002-2011年间能源和环境双重约束下的环境效率和环境全要素生产率及其无效率来源.研究发现:中国城市在这一时期存在清晰的绿色转型轨迹,转折点为2006年;节能减排是中国城市绿色转型的主要推手,但资本无效率恶化减缓了城市绿色转型的步伐;东部地区城市和大城市在中国城市绿色转型中起到了很好的带动效应;政府科技投入、人力资本、外商直接投资、工业专业化和服务业专业化等是推动中国城市绿色转型的重要因素.
简介:创新驱动工业绿色发展已成为中国迈向工业强国的必由之路。采用2000—2015年中国30个省域工业面板数据,利用扩展的CDM模型分析工业行业在回应环境规制时的创新行为差异,以及不同创新行为对工业创新绩效的影响。结果发现:(1)在不考虑环境规制的情况下,研发强度对实质性创新和策略性创新均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但在考虑环境规制的情况下,研发强度仅对策略性创新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2)实质性创新对全要素生产率(TFP)和绿色全要素生产率(GTFP)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但是,策略性创新对TFP和GTFP的影响并不显著,表明发明专利创新才是促进工业绿色增长的驱动因素。(3)分区域来看,中、西部地区工业存在以"小发明""小创造"回应政府环境规制的策略性创新行为。从创新绩效来看,实质性创新能够促进三大地区的TFP和东、中部地区的GTFP,但是策略性创新只对西部地区的GTFP具有促进作用。最后,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简介:新常态下,服务业将成为经济增长的重心。然而,转向以服务业为重心的经济增长能够自动克服粗放发展模式的弊端吗?换句话说,服务业发展一定是绿色的吗?运用改进后的Bootstrap两阶段分析方法,实证考察包含能源消耗和污染及排放因素的中国服务业环境全要素效率(ETFE)及其影响因素。由于该方法能够克服数据包络分析方法的缺点,纠正效率偏差,使评估更为科学准确。在绿色增长框架下,核算了2010—2013年间我国30个省市服务业部门的环境全要素效率。研究发现,中国服务业发展不是绿色的,样本期内中国省际服务业部门的有效程度总体较低,存在技术无效、区域间差异较大的问题,呈现由沿海向内陆有效程度递减的态势。省际间的能源消费结构、劳动力素质、工业化率、城市化率等因素对省际ETFE有显著影响。此外,研究结论支持"环境库兹涅茨曲线"与"污染避难所"假说。
简介:<正>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中单独设立了利润要素,将利润定义为:“利润是企业在一定期间的经营成果,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而国际会计准则并没有单独设立利润要素,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考虑是:他们所设的收益要素中包含了利得,费用要素中亦归入了损失,利润是收益与费用的相抵之差,收益和费用的确认和计量从而也就是利润的确认和计量,利润只是这一抵减会计程序的产物,无须单独设立利润要素。目前国内会计界持废除利润要素观点的人中,有一部分人从收入费用观出发,认为利润的计量可依据会计方程式:利润=收入-费用,利润只是收入费用配合的结果。他们受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作法的影响,提出要取消利润要素;另一部分人则是从资产负债观出发,认为利润的计量可依据会计方程式:收益(利润)=期末净资产-期初净资产[亦=(期末资产-期末负债)-(期初资产-期初负债)],其实质就是对企业期初期末资产与负债的计量,他们认为利润在资产负债表中简单计量就可得出,作为单独会计要素来设立未免显得多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