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13年7月26日,《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出台。《决定》提出未来五年省财政将统筹安排6720亿元支持粤东西北,加快培育粤东西北新增长极,使其与珠三角成为全省经济的两个“发动机”。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不仅关系粤东西北地区自身的发展,也是珠三角地区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迫切需要,是广东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的现实要求。《决定》的出台被视为广东改革开放“再出发”,备受各界关注。广东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积极组织文件起草组、各界专家及中心研究人员,先后两次召开座谈会,对《决定》的出台进行宣传、分析和研讨。为此,本期特别邀请广东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城市处处长叶彤、宏观处处长谭炳才,以及中心研究人员陈敏、刘慧琳、李潇、孙英翘等多位文件起草组成员为我刊撰文,把文件起草的过程、背后的故事娓娓道来。同时,我刊还约请了多位专家学者,从整体布局、振兴理念、系统战略等多个方面对《决定》进行详细解读,以下部分为文件起草组的精彩观点和各界专家的详细解读,供广大读者参阅。
简介:就业是民生之本。党的十八大提出了"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的战略要求,明确了"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新时期就业方针,为当前的就业工作提出了要求、指明了方向。就此,南京市于今年7月制定下发了《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的意见》。该《意见》,就南京市而言,为积极构建形成劳动者稳定就业、创业就业、平等就业、素质就业、体面就业"五位一体"的就业工作新格局,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的目标,提供了有力保障;就全国而言,作为首个由省会城市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的专门文件,引起了广泛关注。《意见》主要包括8部分17条,涉及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失业人员等人群就业创业。其中,提出的多项就业创业补贴政策尤为亮眼。本刊对《意见》主要内容及亮点部分进行摘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