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信息技术对改进公司治理的作用所有权和经营权实现分离,委托-代理关系由此产生,由于委托人(所有者)和代理人(经营者)是不同的利益主体,二者之间潜在地存在着激励不相容.而且代理人(经营者)拥有关于其自身知识、才能、掌握的机遇和努力程度等的私人信息,这都很难为委托人(所有者)所观察和监督,而理性的代理人(经营者)又具有偷懒和机会主义动机,因而在委托人(所有者)与代理人(经营者)相比处于信息劣势的情况下,必然有代理成本或激励问题的产生.为了解决现代公司中广泛存在的委托-代理问题,就必须有公司治理的制度安排,使代理成本最小化,提高企业的经营绩效.而这种制度安排需要通过对公司重要信息有效的传递、鉴别和处理来实现.
简介:当前,营销电话扰民、恶意电话骚扰等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影响人民群众正常生活。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相关部署要求,着力整治骚扰电话扰民问题,切实净化通信服务环境,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三部委提出了《综合整治骚扰电话专项行动方案》(工信部联信管[2018]138号)。中国联通集团及各分子公司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全集团统一认识、统一部署、分解落实职责、建立长效管控机制,通过规划构建“主叫线路码号鉴权、网络监测分析拦截、被叫用户防护”三位一体的骚扰电话纵深防御治理体系为抓手,并与专项工作各相关方共享联动,最终实现规范商业营销类电话拨打、遏制恶意骚扰和违法犯罪类电话的目标,为构建安全可信的通信网络空间积极承担央企责任。
简介:随着人工智能应用领域不断拓展,对经济社会的影响也伴随而来。人工智能与互联网等科技既有相同也有不同,其难以预测、难以解释的特点可能引发较大的社会治理问题,需要提前订立规则,尤其是在产品界定和准入、算法歧视、产品责任、隐私保护等方面。目前,各国均高度重视人工智能治理问题的重要性,不仅纷纷出台国家战略和报告,还在自动驾驶、智能投顾等领域加快了治理规则的探索。我国也于2017年7月发布了《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特别指出了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对法律、伦理、隐私、国际规则等方面的影响,提出了重点任务和3个阶段的发展目标。关于人工智能的治理,笔者建议监管者、企业和用户应保持头脑冷静,聚焦真正由人工智能技术带来的治理问题,根据技术发展阶段和路线确定治理思路,加强对经济社会影响的评估,解决当前发展面临最为急迫的障碍,同步考虑未来可能出现的前瞻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