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由公安派出所行使对城镇居民住宅区的管理单位、社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以及上级公安机关授权管理的单位的消防监督管理职权。这是消防工作改革的重大突破,对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抓重放轻”新格局的形成具有重要意义。经过一年多的实施,该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应看到各地发展并不平衡,少数地方仍停留在上级公安机关抓一抓,公安派出所动一动的被动接受局面,没有形成一以贯之的良好工作态势。因此,笔者就宁波基层公安派出所实施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并形成本文,希望借此推动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职能的落实。一、当前公安派出所实施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
简介:做好现代企业消防工作的重要性截止93年底,全国国有大中型企业1.14为个,占全部工业企业的4%,而总产值、固定资产净值和实现利税分别占全部工业企业的44%、62%和59%。因此,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是促进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的基本力量。四川省国有大中型企业现有999户(其中特大型企业9户,大型企业83户,中型企业907户)。自全省深化企业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以来,已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和劳动合同化管理的企业7278户,职工182万人;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的国有企业已超过2000户,同企业签定劳动合同制的职工127万人,约占全省国有企业职工总数的25%;大多数企业都普遍进行了优
简介:一、当前市郊企事业单位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1、社会成员消防安全意识不强。随着经营机制转换,市场经济不断形成发展,个体私营企业、独资合资企业和股份制等各类经济实体相继发展,旧城镇的改造和房地产开发建设步伐的加快,在这些新改(扩)建项目中消防安全工作有的缺乏同步规划,有的缺乏同步建设。目有的投资者错误地认为在自己购置的地块内可以随意搭建厂棚、工房,缩小防火间距和改变建(构)筑物结构及用途,给消防监督工作增加了难度。有的领导仅仅从地方经济利益发展考虑,出现了不该出现的“关心”、“过问”,甚至提出“先上车,后买票”,要求消防部门开“绿灯”而忽视了消防安全。有的城镇在扩建和旧城改造中未及时将各类工程图纸送消防部门审核和验收,就擅自施工或投入使用,因而造成旧帐未还又添
简介:《湖南省公安派出所消防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于2003年2月28日颁布,并于5月1日起在全省实施。该《规定》是湖南省公安派出所在消防行政执法过程中必须遵守和执行的规范性文件,可是笔者在基层调研时发现,虽然《规定》已经实施将近半年时间,但因受传统消防监督管理模式的制约,不少派出所存在责权不明、监管不力和执法不严等问题,对《规定》的贯彻执行缺乏广度和深度。笔者结合学习《规定》的心得,围绕强化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职能这一中心议题,谈谈几点体会。